每个作家都有他最习惯的表达方式。我很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
,借着这个问题,顺便总结一下他作品的习惯表达方式。
他作品中的人物总是有这样一个变化轨迹 :罪——病——美。
罪:罪以善作。病:病以罪生。美:美因病成。
罪以善作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那些罪人犯罪不是出于恶,而是出于善。在《罪与罚》里,主人公大学拉斯柯尔尼科夫出于一种理性的“人类分级理论”或者说是“人类基因净化理论”,杀死了一个放高利贷老太婆。他想消灭人类的蛀虫,优化人类基因,让更有用的人获得幸福。这出发点是包含善与理性的,但正是这种善与理性造成了悲剧,也给拉斯科尔尼科夫带来了罪。因为这种理性看起来合理且善良,却有四个漏洞:
1.任何人都没有能力真正鉴别出平凡的人与非凡的人;
2.这种理论很容易被用来掩盖真正的作恶动机,成为暴力的帮凶;
3.在实施这一理论的时候一定会有误伤,比如为灭口而杀害丽扎维塔,这又与善的初衷相悖;
4.一旦这种理论渗入集体,将成为集体的狂欢,“净化基因”“消灭蛀虫”“让有用的、非凡的人获得幸福”将成为人们相互攻讦、报复、泄私愤的工具,成为人们权力斗争的掩饰,集体陷入混乱、斗争的状态,导致更多无辜的灾难 。
人类在二十世纪怀着“消灭一部分蛀虫,让大多数人获得幸福”进行过几次“政治试验”,均已造成政治悲剧和个人悲剧,原因就是这种善与理性的理论天然具备这四个漏洞。十九世纪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这种社会政治思潮凝结在复杂丰富的人物形象里,对其进行批评,但也并阻挡不了二十世纪的后人们做出与拉斯科尔尼科夫、伊凡·卡拉马佐夫、宗教大法官等人一样的行为。
陀氏在揭示“罪以善作”这一犯罪现象的时候,并不是客观地批判,而是对犯罪过程和犯罪动机进行热情的还原和极具合理化的解释。这才是真正的“罪以善作”,这时候,无论是作者、人物,还是读者,都无法冷静地、客观的批判罪犯, 因为这个罪犯的犯罪过程充满美感,做着自己曾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并且他犯罪的动机是那么合理、美好,读者无法完全做到用道德、宗教、伦理、法律的条款去批判和认识。
比如在《罪与罚》里, 拉斯科尔尼科夫遇见了酒鬼马尔美拉陀夫,这一情节看似和杀人的主线游离,但其实是必要的,其目的是推动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杀人动机,同时也是给犯罪一个合理化的解释。看到马尔美拉陀夫的家庭悲剧(酗酒、女儿卖淫等),看到自己的妹妹就要遭受侮辱,而一个凶恶的老太婆的日子却反而过得好,却不能用宗教、道德、法律的方法解决问题,那么任何一个心地善良的人都会不约而同想到最后的办法——暴力——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留在世上获得幸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杂之处并不是客观地批判恶,而是客观地还原出自己内心的恶,包括内心对上帝的质疑。罪的产生就是对上帝抛弃,他写出这种合理的犯罪让读者和小说的其他人物都无所适从——我们能够肯定这是犯罪,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这种犯罪是合理和必要的。
对这种“罪以善作”揭示地最深刻、最有力的无过于小说《卡拉马左夫兄弟》中《宗教大法官
》一章,本章讲述“耶稣重返人间,令亡者复活、残者痊愈,但竟然遭到宗教大法官的扣押。夜班更深的时候,九十多岁的大法官悄悄走进地牢,对耶稣说:‘你不能再说任何话了,你说的话已经写在那本书上(指《圣经》),你已经把统治的权力交给我们……你认为人类应该拥有自由,可是几百年来我们发现自由带给世界的是混乱,人们需要的是面包,于是我们开始管理人类的自由,分发给他们面包。你拒绝了魔鬼的诱惑不向人们展示奇迹,我们恰恰相反;你不愿意以权威统治世界,我们做到了;这么多年来,我们早已抛弃你,跟随了牠(撒旦)。’”(《卡拉马佐夫兄弟
》人民文学出版社)
这一段精彩的对话实际上是独白,堪称文学史、哲学史上的经典。陀氏以极具文学感(情感独白)的方式刻画出专制主义之罪,宗教大法官走的其实是一条披着上帝外衣的专制政权之路,是魔鬼;在陀氏的语境下,这一专制之罪来源于天主教。接下来陀氏就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妙的“罪以善作”的认知-审美体验:我们能够批判对人类的奴役之罪、专制之罪,但无法批判宗教大法官,因为人类的确需要面包。
《罪与罚》中的拉斯科尔尼科夫和宗教大法官一样,他怀着崇高的目的杀了人,作者和我们都能批判这种罪行;但是对拉斯科尔尼科夫,我们又多了几分同理心。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罪是因善而作,又具有美感与合理性;罪在这里打压了善,质疑了善,让善、道德、神性完全失去光辉,达到了对上帝的彻底质疑,这种质疑和否定比任何敌基督作品都深刻有力。因为他借用逻辑思维,引导读者进行逻辑推理——又指出了基督教最薄弱的逻辑环节:面对残酷的现实,基督教无能无力;既然上帝全知全能,为什么不能消灭魔鬼呢?那么祂怎么能宣称自己能给人类带来幸福呢?这一基督教难题指向的是宗教的逻辑漏洞,依附的也是人的逻辑思索;人用逻辑思维思考基督教的逻辑漏洞,得到的答案必然是对上帝、善的质疑和否定,变得为所欲为。陀氏用这一方法让读者对人物的罪行产生亲切感、认同感。修筑的现实逻辑之桥,让读者与罪人站在一起,共同质疑上帝,这是陀氏小说带给读者的第一层体验。
罪之合理体现真,犯罪的具体细节和技巧体现美。
病以罪生
在“罪以善作”这一层面,罪出发点是善,而最终归结到对善的否定,这种否定来源于善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在面临如此邪恶的世界,好人只好犯罪,才能获得生存。善在这里被否定了,随之被否定的是上帝。因为这是一条很明显的逻辑链:好人本想做好人,却不得不犯罪,请问上帝哪去了?如果上帝对这个世界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么还拿上帝来干什么?这不仅是人物的质疑,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内心深处的质疑,也带动观众质疑。这一点上面已经讲到。
这里就涉及到西方著名的“信仰危机”的问题,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以一个艺术家的身份体验感悟到的,又以文学的方式感性表达。仅仅从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罪的描写刻画来看,也可以发现他对上帝的信仰危机。但是和其他敌基督作家不一样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找到了基督教的一种内在矛盾,并深刻挖掘。
这个内在矛盾便是“教会(特别是天主教会)与真正的基督精神之间的内在冲突”。
这一样一来,他笔下往往有“两个基督”——第一基督和第二基督。第一基督指的是真正博爱仁慈的主,第二基督指的是借上帝名义统治人的教会。陀思妥耶夫斯基把信仰危机、逻辑漏洞都推给了第二基督,然后悄然保留第一基督。这是他的独特的叙事策略,导致的结果就是作为罪犯的主人公被主流社会抛弃,被第二基督抛弃,却能够投入第一基督的怀抱。从思想上来说,满足了作者的上帝信仰,增加了作品的思想性;从创作技巧来说,使人物形象更加丰富多面。
然而这种叙事策略仍然不能畅通无阻,因为无论是人物还是作者或者是读者,都不能接受某个罪犯实施了罪行后,轻松地投入神的怀抱,于是之前的一切都好像不曾发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无异于欺骗。这也是托尔斯泰《复活
》的问题。连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都无法肯定上帝存在,他如何能让人物相信上帝?在这个创作瓶颈下,他找到了第二个叙事策略:病。
陀思妥耶夫斯基罪犯的病一般是:人格分裂、幻觉、癫痫、狂躁、酗酒。病在这里是对罪的反击。在生病之前,罪犯们雄心勃勃,但是罪行一结束,紧跟着就是病。罪犯衰弱了,幻灭了,疑惑了。
陀氏用生病的办法,让读者看到善良与道德自动在人物心里生成,让善与爱代替上帝在人物心里复活。
补充:关于《被欺凌与被侮辱的》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很多年前在北京上下班的地铁上。当时对老父亲和女儿一家印象很深。
最近重读,有一些新的感受。
直接说结论:
1.这本书最大的特色是作者靠自由自在的视角切换来组织情节,获得情节的密度和动态感。
2.作者在“绘声绘色”地讲故事。
两条同时一起说。
故事一开始,“我”就出现,“我”是万尼亚
,一个青年作家。作为作家的万尼亚,可以穿梭于任何场景,以寻找素材的理由,看到很多事情。当情节暂告段落时,他也可以随手扔一个人物出来延展。这是合理的。所以,整个小说在青年作家的叙述下,充满动态感和复调。
同时,作者的视角一定程度上也是被限制的,所以我们总会有意外发现,出乎意料的情节也会出现。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要注意“作者”这个概念。他作品有第一层作者,叫叙述者,也就是带领你观摩这部小说的人。这个叙述者,可能是全知可能半知,可能无知。也可能是站在与作品价值观相反立场的人。他负责把控情节的技术问题,也调配场面。第二层作者是“人物自述”。他的作品很少对人物进行什么内在外在刻画,更多是通过“人物自述”,一边推进情节,一边传达观念,同时刻画人物。这种刻画可能更多是用思想感情价值取向在刻画人物。而人物在自述的时候,由于充满张力和庞大的情感力量,往往会超越陀氏最开始的想法。比如《被欺凌与被损害的》里面公爵的自述,公爵说自己愿意做一个恶人,从而让受害者有一个宣泄的出口,成为一个完美受害人。 这里,反派就写的很好,甚至具有极大的逻辑感和迷惑性。这种人物自述有点像是舞台剧角色的大独白。大独白
,既可以抒情,也可以议论,也可以叙事。陀氏为什么能够找到这种方法呢?大概是由于他愿意给予每一个人发声的机会,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这样也增加的小说的复杂性,人物的复杂性和结构的复杂性。人物的自述有时候甚至可以单独列出来成为一篇短篇小说,或者一篇非常精彩的散文。
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里,似乎才能看到一个更准确的陀。他笔下的恶人似乎都很有魅力,也很有道理,用感性的独白叙述作恶的逻辑,因此好看,由此精彩。笔下的恶人都很顺滑地被作恶的意识形态笼罩,这个意识形态自然就是一切和上帝旨意相违背的力量,包括资本主义、封建主义、革命等等。而以陀笔下恶人的逻辑之完美,感性,他也未必不相信邪恶的力量。
作为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的政治立场,他总是在人物自述完毕后,用作者特权,给予人物一个心理上的反转,让人物回归上帝。这也深刻,也不是不可以,但就力量和魅力来说,就远不如人物自述时候了。地方保守主义、民族主义、本土主义、传统宗教观,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政治标签,他很分裂。对上帝的回归之所以能被读者接受,是因为陀氏使用了一个迷惑术,他把上帝替换成善,把民族主义替换成国家,把保守主义替换成人心灵对归宿感的需求。
十九世纪的人们,既能看到邪恶力量的强大,又参与了邪恶,但同时也在寻找新的家园,这个家园,很多人提供了路径,而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也许没有上帝,但人心总是向善的;那么谁来评判善恶呢?——上帝。
第一层作者:叙述者陀氏。
第二层作者:人物自述。
而讲故事的绘声绘色感,就在于叙述者基本上是领着读者四处倾听。
这本书对宗教、哲学、政治均无什么探讨,更像是一个家庭伦理悲剧。两条线索被他随心所欲地组织,最后合流。
开场老人的去世,老人狗子的死亡,写得非常好,要赞叹他的文笔,描写能力,还有营造氛围的能力。
在情节上,前面说了,他不靠线性情节去推动,而是直接给结果,然后让人物自述。比如一开场,女主娜塔莎
就离家出走,出走前也写的很好。
在公爵制造出的两次悲剧框架下,陀没有给公爵太多的表现空间,而是去看悲剧下小人物如何和解,如何救赎。他们会相互怨恨,会投射,但终会和解,在陀看来,和解是一种感情上的本能。
和解的过程就很复杂很曲折,因为人总是有尊严,有价值需求。父亲尼古拉、聂丽
也就是如此。
简单从心理上谈谈几个人物。好像这里面好几个人物都不讨喜。
首先娜塔莎,好像很圣母婊。的确,她在纵容阿廖沙
。她其实通过纵容阿廖沙,把阿廖沙变成工具,变成自己可以牺牲、奉献的对象。她自己可以在爱情的牺牲和奉献中得到快乐。这是天然招渣男体质。给爱情赋予悲剧感,获得崇高体验。
阿廖沙:天真的利己主义者。幼稚的利己主义者。他没有能力抗衡公爵,对娜塔莎也只是一时新鲜,而卡佳
更能满足他当巨婴的需要。既然他不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那么他就会爱上那些替他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甚至替他憧憬未来的女性,最开始是娜塔莎,后来是卡佳。他丝毫没有个人意志,而卡佳却具有非常执着强烈而充满激情的意志,阿廖沙只会依恋能支配他,甚至对他发号命令的人。写得比较巧妙的地方在于阿廖沙作恶的时候会把这种恶隐蔽起来。这种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在作恶,什么时候知道了,什么时候就成长了。比如要抛弃娜塔莎的时候,所有的语言都是话术而已。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思想总会隐藏在语言背后,猥琐发育,语言也总会想方设法去包装思想,成为“话术”。有时候,甚至“话术”就是思想本身,因为做的如此自然,圆润。有人问我:如何看穿对方说的是话术还是真话?——不用看穿,也不看不穿,这不是一个分辨的问题,而是一个接受与否的问题。要说看穿的话,对于一般人讲,也很简单,你只需要用他的话术去要求他做到就行了。话术往往是做不到的,因为话术用词抽象,于是可以为你所用。一个爱字,你所理解的和接受的,完全可以重新定义这个字的含义。怪你苛刻吗?不,他会不该轻易用这个字,至少要和你商榷,达成共识。超越语言。小男生廉价的爱情也是一个特点:“阿辽沙有时花上整个星期,满心欢喜地考虑给她送什么礼物,想象她接受礼物的情景,这使他快乐得像过节一样,事先就兴高采烈地把他的期待和幻想告诉我,她的规劝和眼泪使多愁善感的阿辽沙非常扫兴,那样子简直叫人可怜,后来礼物往往会在他们之间引起埋怨、伤感和争执。”
这就是廉价感。
聂丽由于受到虐待,精神创伤,无法恢复,因此对外在世界报以敌意。而万尼亚慢慢让她感到回暖。这个人物的应激创伤状态,值得借鉴。
公爵:这个小说的悲剧制造者,经典的陀氏反派。但是,这时候的公爵仅仅初步具有陀氏反派特征:人物自述、感性逻辑、恶以善作。
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无所不谈,而且丝毫不以为耻,这样突然撕下面具,这样厚颜无耻,有一种特殊的快感。在巴黎有一位官员,是个疯子,后来人们认定他确实疯了,便把他送进了疯人院。他在将疯未疯的时候,想出了一个消遣的办法:他在家里把自己脱得精光,一丝不挂,只剩脚下的一双鞋子,他披上一件长及足踝的宽大的披风,把它裹在身上,于是神色庄重地来到大街上。嗯,从一旁看上去,他和别人一样,正披着宽大的披风在悠闲地散步。但只要他在什么地方遇到一个单身的路人,而附近又阒无人迹,他就带着极其严肃的沉思的样子,默默地朝他走过去,突然在他面前站住,掀开大氅,十分……坦然地裸露自己。这情形会持续一分钟,然后他又裹上披风,丝毫不动声色,默默地从惊得发呆的目击者身边走过去,高傲而从容,好像《哈姆雷特》里的幽灵。
陀思妥耶夫斯基专门给出一个章节,让公爵自述,让公爵全面展现。这次展现虽然没有后来的《白痴》《群魔》《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劲爆,但仍然也没有让我们失望。公爵说出自己心中这么多秘密,这在叙事技巧上有一个难题:动机是什么?仅仅是为了作者的叙事优势,把人物内心剖析出来吗?这样一来,人物就成了工具。但陀赋予公爵一个原因:肆无忌惮地把秘密说给你听,你又拿我没办法,这是一种乐趣。从而实现了叙事目的,也塑造了公爵。
公爵之前渣过一个女性,造成了聂丽的悲剧。对于这个女性,公爵是这么说的:“我想,如果我把钱给她,说不定反而会使她陷于不幸。我会剥夺她完全因为我而成为一个不幸的女人、并因而终生诅咒我的那种快乐。请相信,我的朋友,在这种不幸中有一种令人陶醉的无上快乐,那就是意识到自己完全正确,宽宏大量,完全有理由把欺负自己的人斥为无赖。”
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想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当代,如果他又想作恶的话,他一定会比现在的恶人更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公爵的刻画止步于此,有点意犹未尽,这也是这本小说没有其他四部复杂的原因。即使如此,反派公爵也比大部分反派要精彩。
反观陀氏笔下的大反派,值得记忆的是,他们大多罪恶滔天,新奇,同时又心怀某种“伟大的善意”。
这部小说最后以父亲尼古拉与女儿娜塔莎和解结束,而和解的重要原因是聂丽讲述自己的悲剧,讲述了她外公如何不宽恕她的妈妈,最后造成大悲剧,聂丽也因为讲述这个故事心态崩溃而死亡。而聂丽的悲剧则是由公爵造成的,但此事并没有什么人知道,万尼亚知道的原因,是在故事开始时偶然看见一个老人和一条狗死去,并且还续租了老人的屋子入住。而这个老人正好就是聂丽的外公,他也因此和聂丽认识。中间的笔墨,则是游荡于尼古拉夫妇与娜塔莎的爱恨,娜塔莎、卡佳、阿廖沙之间的情仇。其中又刻画出阿廖沙这种独特的渣男,以及两位有自虐倾向、被PUA潜质的美好女性。同时给公爵一次说话的章节,以及用聂丽来制造悬念和神秘感。最后用聂丽解决和解问题。
一个简单而稍显复杂的伦理情感故事,又能看到作者的匠心和对小人物的关怀。
最后以两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和这一部小说吧。
第一句是公爵说的:
人类一切美德的基础乃是最深刻的利己主义。一件事越是合乎道德,其中的利己成分就越多。
第二句是尼古拉说的:
尽管我们被伤害,尽管我们被侮辱,可是我们又相聚在一起,让那些傲慢而骄横,伤害并侮辱我们的人得意去吧!让他们去诽谤我们吧!别怕,娜达莎
……我们要手牵着手出去,我要告诉他们:这是我钟爱的女儿,这是我无辜的女儿,你们侮辱她,伤害她,可是我,我爱她,我要永远为她祝福!……”
这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魅力,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却让你觉得都是对的。
这两句我所理解的意思是:我们都是自私自利的,所以我们更要相聚,要和解,要宽恕,手牵着手,爱你,爱他,爱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