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 垃圾分类成“马拉松”缘于“药不对症”

15年前,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至今城市垃圾分类依然踏步不前

15年前,从全国8个城市试点开始,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但15年过去,很多人的孩子都长大了,试点却依旧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近日杭州等城市实施 “史上最严”垃圾分类地方法规,但在执行中遭遇尴尬,再次把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垃圾处理的话题上。是什么让城市垃圾分类试点跑成马拉松?垃圾分类的全国推 广,是否还要再等上一个15年?(2月1日《经济参考报》)

“史上最严”的垃圾分类法规,竟然成了史上最罕见的“一地鸡毛”,不仅政府没有 面子,就是连法规也没有面子,这让法规和政府尊严很受伤。媒体把垃圾分类“此分绵绵无绝期”戏说成“马拉松”,其中就有倒逼垃圾分类进行到底之意。但如何 除去垃圾分类法规下的“一地鸡毛”,各地似乎都没有找到效果显著的“拔毛器”,因而需要“刨根问底”。

多年来,各地垃圾分类投入上不可谓不大手笔,立法上也规定了如何摆放垃圾分类设施,如何标注垃圾分类说明,如何进行违规处罚等,可是这些都没有让垃圾分类进入“快车道”,其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法规没有可操作性,比如垃圾分类到底属谁管,各地几乎都是一本“糊涂账”。

有的地方规定垃圾分类属于环卫管,可是环卫部门没有执法权,只能管把垃圾运走;有地方规定垃圾属于城管管理,可是城管部门并没有人力、财力对全社会的垃圾桶 进行“严看死守”,只能放任垃圾桶前垃圾乱扔;垃圾管理实际上处于真空;二是垃圾分类管理存在“大锅饭现象”,有关部门的垃圾管理从来都是失管无责,迄今 为止,有哪个执法人员、领导因为垃圾分类不作为被问责、问罪?还不是无责一身轻成常态?三是垃圾分类没有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导致垃圾分类无利益而放弃。

政府推动垃圾分类车轮进入快车道必须“三处发力”。一是立法管理垃圾分类时,赋权还要赋责,即明确城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实施的执法部门,制定垃圾分类管理达 标细则标准,严格按照细则进行逐项考核,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倒逼城管部门把垃圾分类“当碟菜”;二是制定城市垃圾分类规范,完善城市垃圾分类 工程配套,并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垃圾分类不达标,政府主要领导不晋升、不奖励、不调动;三是立法让地方建立多元化的垃圾分类、转化、利用产业,实 行国家财补式发展,让垃圾分类成为财源滚滚产业利益链,激活垃圾回收利用市场。咬定这“三处”不放松,垃圾才会成为民众变废为宝的“香饽饽”,垃圾分类才 会由被动变主动。

垃圾分类成“马拉松”缘于“药不对症”,正是因为以上“三大原因”,直接把垃圾分类拖向了无休无止的“马拉松”。而“三处 发力”是启动垃圾分类系统的“必备工具”,各地都或多或少在这些方面存在“欠账”,所以垃圾分类最终被“拍倒在沙滩上”。唯有从以上“三大原因”找“症 结”,从“三处发力”上找动力,各地垃圾分类才能越过“山重水复”,走向“柳暗花明”。除此以外,别无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