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唐荆陵煽动颠覆政权案在广州宣判

香港一些社运组织为唐荆陵被捕进行抗议
香港一些社运组织曾为唐荆陵被捕进行抗议

在被捕超过18个月后,中国大陆维权律师唐荆陵、异见人士袁新亭和王清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周五(1月29日)早上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在法院旁听的唐荆陵妻子表示,广州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唐荆陵有期徒刑五年,袁新亭和王清营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6个月和2年零6个月。

至目前为止,法院未有公布正式的判决书内容。

唐荆陵妻子汪艳芳对判决表示“愤慨”和“伤心”,但不会上诉。

被判刑的三人均是主张推进中国民主化的《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近年也共同参与了多次维权活动。他们在2014年5月被广州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并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汪艳芳向BBC中文网表示,此次法院判罪的依据是唐荆陵等人推荐并传播了美国政治和社会学学者吉恩·夏普(Gene Sharp)关于“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书籍。

“(法院)说那五本书里面有涉及到中国,而且书中有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他们以这个来举证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他们三人,”汪艳芳在电话中告诉BBC中文网说。

据汪艳芳称,法院认为唐等三人将上述书籍传播给了在中国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人,且书中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内容。

汪艳芳表示这些是世界所公认的理念,“但是中国的法庭认为是触犯了中国的法律”。

她形容中国法律“是一个摆设”,并指法院判决是“政治打压”。

在宣判前,汪艳芳曾向媒体表示如果判唐有罪,将会提出上诉,但她在周五告诉BBC中文网说,唐荆陵认为这是一个“非法审判”,向作出这样判决的法院提出上诉“没有意义”。

她同时表示,袁新亭和王清营的亲属和律师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44岁的唐荆陵曾经以律师身份参与中国国内多起维权案件,并曾协助异见人士李旺阳家人向香港政府和立法机构发公开信争取普选;他在2005年被中国当局吊销律师执业资格,2011年“茉莉花革命”期间也曾被拘押。

33岁的王清营和44岁的袁新亭则在近年与唐荆陵一起参与多次维权活动。

汪艳芳说,此后暂未有更多考虑,但表示希望媒体和“国内外的朋友”更多地关注唐荆陵等人在狱中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