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峰当天津市市长。

  人物履历
  1979年09月至1981年07月,在西安市财贸学校学习;
  1981年07月至1982年09月,在西安市旅游供应公司从事主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
  1982年09月至1984年07月,在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至1986年10月,先后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财贸办综合业务处、西安市委财贸部政策检查处任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6年10月至1989年08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1989年08月至1991年07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1991年07月至1996年05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1994年09月至1996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中国统计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6年05月至1998年0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8年02月至2001年01月,任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年01月至2003年01月,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1999年09月至2001年07月,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3年01月至2004年07月,任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2004年07月至2013年04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年04月至2016年09月,任天津市委副书记;
  2016年09月,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6年11月,天津市市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