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波特兰22日专电)2014年华盛顿州塔科马1名警官开着没有警徽标志的「便衣警车」高速追逐肇事车辆,结果导致4名民众受伤。如今塔科马市政府以70多万美元赔偿金,与受伤民众达成和解。
塔科马市(Tacoma)警察局纪录显示,警官欧狄亚(David O’Dea)在2014年10月31日万圣节当天晚间的警车追逐事件之後,曾经遭到停职5天的处分。
警方调查指出,2014年万圣节当天晚间,驾驶着便衣警车的欧狄亚,发现有驾驶人闯红灯并且超速行驶,立即展开警车追逐,车速一度达到60英里(约96公里),导致逃逸车辆先後撞上其他4部车辆,最後更撞上电线杆。在这起事件当中,共计有两名成人与两名孩童受伤。
根据法院纪录,闯红灯而逃逸的驾驶人海斯金斯(Michael Haskins),後来被以拒捕以及驾车杀人罪移送法办,向法院认罪之後获判1年5个月有期徒刑。
2015年1月,在这起事件当中遭受波及而受伤的4名民众,将欧狄亚与塔科马市政府告上法院,指控欧狄亚以「不安全的高速」展开追逐,导致无辜民众受伤。
塔科马市政府本周稍早同意以70多万美元赔偿金,达成和解。
事件发生之後,欧狄亚除了受到停职5天的处分之外,也接受有关警车使用的改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