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遇罗克

遇罗克(1942年5月1日-1970年3月5日)[1],男,中国北京人。生前是北京人民机器厂学徒工,做过代课教师等多种临时工。曾写《出身论》等一系列围绕「出身」问题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为笔名,写了六期《中学文革报》的头版文章及其他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论》,全国反响巨大。遇羅克于1968年1月5日被捕,1970年3月5日和另19名政治死刑犯,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大会上,被宣判死刑并被处决。

遇罗克为资本家出身,父亲为水电部高级工程师。从小学到高三毕业学习成绩和品行一直优异,因出身属于「黑五类」,1957年父母均被打成“右派”,因此他高中毕业后三次高考,成绩优异,却不被准许进入大学。遇罗克从儿时起便酷爱读课外书,至被捕前,养成夜夜苦读的习惯。生前记了大量的文稿,日记和读书笔记(文革中因抄家风不得不烧掉,只留下他最后的一本日记,亦成为给他定罪的内容;当局至今未归还家属)。他自小便文采超群,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与品行优秀。他做过多种职业:农业工人、代课教师、研究所和“首都图书馆”的临时工等等。他把一个小学学习成绩最差的乱班在半年之内变为全校纪律与学习最优秀的班级,他在研究所与图书馆的工作也无可挑剔,但皆因“出身”问题不予转正。

1966年2月13日,在《文匯報》上发表文章《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反对文痞姚文元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遇罗克于1966年下半年写下了著名的《出身论》一文,批判中國共產黨當權以來一直用於引導社會主導思想的血統主義,亦即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列举事实反驳「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共产党政策,提倡民主和人權。该文被广为传播,影响巨大。1967年1月,在牟志京与遇罗文创办的六期《中学文革报》每期的头版头条文章,皆是遇罗克以“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为笔名,围绕出身与血统论问题所写的力作,期期报纸被抢购一空,全国反响十分巨大。以及六期报纸上还有遇罗克用其他笔名所写的文章。

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戚本禹公开宣布《出身论》是大毒草。1968年1月5日,遇罗克被捕,被扣上莫须有的“大造反革命舆论”、“思想反动透顶”、“阴谋进行暗杀活动”、“组织反革命小集团”等罪名。

1970年3月5日,在一打三反运动高潮中,遇罗克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时年27岁。其角膜在死后被移植给了一名劳动模范,尚有其他身體器官被割與其他病人。

1978年冬天,遇罗克的母亲王秋琳找到《光明日报》编辑、记者苏双碧,希望帮助为遇罗克平反。[3]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遇罗克无罪。当局对遇罗克的尸体无任何交代,只付给了父母二千元人民币作为抚恤金。遇罗克的日记以及全家人的上千张照片都未归还,只还给了十几张照片。

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
王锐先生调阅了大量历史文献和相关历史人物的口述,查证遇罗克的死刑处决令一共有2次,第一次是1968年1月周恩来亲自签发(因为遇罗克自称“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而获得拖延),第二次(1970年3月5日真正执行那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谢富治因癌症病重代由吴德签发。死刑处决通知原文如下:

“十、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来,遇犯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