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国企“改革”:时光倒流30年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总理李克强和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政协会议主席台上(2015年3月3日)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总理李克强和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政协会议主席台上(2015年3月3日)

    最近,关于中国的大新闻应该是习近平、李克强这两位中国领导人在国企改革方面的严重分歧。可惜的是,国外分析多着眼于权力斗争,以及李克强可能将不再任中国总理,却很少去分析所谓习氏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死胡同。

    关于国企改革的习李分歧

    早在7月1日,中国媒体就发现,中国上市国企章程纷纷增设党建条款,规定党委将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7月4日,习近平和李克强分别对全国国有企业 改革座谈会发出南辕北辙的指示和批示:习近平指示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李克强 的批示强调,需要对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在国企改革中要“遵循市场规律”。两相比较,习氏“国企改革”实际上是退回到80年代中期赵紫阳任国务 院总理时提倡政企分开,党组织退出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之前;李克强的方针则是90年代以来一直坚持却始终踟蹰难行的市场化方向,这一方向服 务于“与国际接轨”这一长远目标。

    两位领导人方向相反的指示,让执行层难以抉择。从多年经济工作经验出发,他们知道李克强提出的方向是对的;从政治风险角度来看,他们深知习近平的意 志是不能违拗的。执行层犹豫、挣扎了一番之后,通过美国《华尔街日报》,批评习近平包揽太多而导致李克强无法有效治国理政,剥夺了李克强和其他更能胜任经 济管理工作的官员应有的权力,结果是有关当局驳斥了华尔街日报的说法与猜测。

    向来对政策少有尖锐批评的经济学家盛洪接受中评网(总部设香港)的采访,谈《我为什么否定这次“国企改革”》,认为将国企做大做强是错的,真正的改 革应该破除国企垄断,针对国企垄断权、国企免费和低价使用国有资源、不上交利润、国企内部没有限制分配的问题等进行改革。他甚至说了本来只有体制外的人才 愿意发出的批评之语: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

    这些批评无法阻止习近平将国企做大做强的步伐,勉尽人事而已。

    为何说习氏“国企改革”是时光倒流30年?

    45岁以下的人可能不熟悉,习氏国企改革的方向,正好与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国企经营方式相同。

    做大做强这个方向并非习近平首创,是李荣融2003年出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以后提出的国企改革方针。李的“做大做强”,其实就是依托政治权力介入资 源分配,让国企免费拿到尽可能多的资源、争取国有银行尽可能多的金融支持,做大做强,当然,李也提到做强做大之后,国企应该尽社会责任。在温家宝主理国务 院期间,李荣融这一做大做强政策的结果,是导致国进民退,这方面的抱怨批评很多,后果也很严重。

    但是,习氏“国企改革”,比李荣融更进一步,党管企业一项,明确地回到了朱镕基国企改革之前的状态。从已经发布的国企章程来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新 增党委和纪委,并明确其七大职权。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除了否决权之外,一切都回归朱镕基改革之前。

    朱镕基当年为何要推进国企改革?

    中共建政之后,从1950年代开始,通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体制。此后20余年间,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存在的弊端,中国 的国企一样也不少,亏损严重。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重新出山,开始推行经济改革,提出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但准许个体的小规模 私营经济经营,同时削弱计划经济。邓小平于1997年2月去世,同年中国政府决定,立即全面推行国有企业改革(实质上是不公开承认的私有化)。时任总理的 朱镕基之所以如此决策,出自两点考虑:

    第一,国有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国有银行系统濒临崩溃。邓小平时代的经济改革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弊端,例如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浪 费惊人、企业亏损严重等,只能长期依赖国有银行的贷款支撑企业的运转。随着经营状况日益恶化,许多国有企业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连利息也不再支 付,1996年国有银行的坏帐加上逾期呆滞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0%左右,如果继续为国企注资,金融系统将被国企拖垮。

    第二,中国急于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以便扩大出口。当时,WTO接纳中国有个前提,即以15年为期,中国必须建立市场经济,即取消计划经济和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如果不能证明它实行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就无法获准加入WTO。

    朱镕基于1997年底开始推行国企改革,当时这一政策被称为“抓大放小”的“国企改制”。所谓“抓大”,就是指资产规模大且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金融、 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准许其经过资产重组后上市。这里的资产重组,是指国企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资出售部分股份,但国家仍然控股(51%以上或者必 须成为第一大股东;所谓“放小”,是将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允许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的包袱。

    中国这一私有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历时4年左右,主题是中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成为原厂长、经理等私人拥 有的企业。 第二阶段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部分私有化,大约从2002年开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手段包括把国有企业改组后上市、管理层持股 (MBO,Management Buyout)、职工股份化、与外资合资、与私企合资等等。由于这些企业资产规模庞大,厂长经理们无法独自侵吞,所以通常是动用公款购买企业股份送给企业 高中层管理干部,并用送股份的办法贿赂那些有权批准企业上市的政府部门官员及其家属,形成利益共谋。这些共产党的国企干部和政府官员不花任何成本,便成为 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总经理或常务董事之类,凭借职位优势成了资产所有者。李小琳等百余位红二代,就是通过这种MBO的方式化公为私,成为巨富。

    “做大做强”国企是没有前途的事业

    上世纪90年代末,为了推进市场化,中国人忍受了一次化公为私的掠夺。但自胡锦涛晚期开始的国进民退,国企实际上又回到了朱镕基国企改革前的状态: 占有大量优质资源,享受了政府赐予的各种优惠政策,最后还是成了大量吞食巨额公共资源却效益低下的怪物。至于政府为何要维持这种国有企业,我已经在《中国银行、国企与职工深陷“囚徒困境”》 (VOA,2016年4月4日)一文中谈得很清楚:主要是基于国企承担的政治功能:一、国企是中共执政的经济基础。通过垄断资源和垄断行业,可攫取巨额利 润输送给政府;二、国企成为非正常政治活动的小金库,大量非正常的政治费用需要通过国企的平台转移和支付,可隐藏统治集团特殊的统治成本。

    习氏“国企改革”现在被称作“第二次国企改革”,以区别于朱镕基1997年开始的第一次国企改革。从其方向与内容上来看,无非是回到30年前政企不 分那种状态。也就是说,这30年围绕国企的所有折腾,无非是富了一批党官、国企厂长经理与红二代之外,中国人什么都没得到,连一个曾经许诺的“市场化方 向”都失去了。

    有趣的是,这两次方向相反的改革都被称之为“国企改革”,这充分证明,我14年前在《中国改革的得与失》里说过的话,在中共政府那里,无论是向前向后,向左向右,所有动作都被冠上改革之名,终于使改革徒剩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