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人,抱着吃到饱心态
台湾企业用人,也喜欢吃到饱!用一份固定的钱,把员工的脑力丶劳力与时间用力地吃到饱,吃愈多赚愈多。可是,年轻人可不想被吃到饱…
在职场,国内上班族的两大痛恨,第一名是低薪,第二名是责任制,其中责任制被认为是站在背後推动低薪的刽子手,双手沾满血腥,罪不可恕。
其实,大家对责任制的了解,有事实也有误解。
责任制的立意良善,起初目的是要让一些特定职务弹性作息,不受限朝九晚五,符合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目前劳基法规定,公司在先行报备下,有数十类职务可以采用责任制,用意即在此。
有些职务,责任制是必要的!
鬼鬼做广告创意,适用劳基法的责任制。他不喜欢固定时间上班下班,因为灵感来无影去无踪,说来就来,说不来就不来,很难强求。
「一个广告创意的产生,不是乖乖坐在座位上用力想8小时,就一定想得出来。」鬼鬼说,多数情形是上班8小时想不出任何创意,直到回家,冲澡或上床时,突然天外飞来一笔。或是,在快炒店杯觥交错丶或在高速公路飙车,灵光一闪,冒出好想法,「愈是放松不设防,创意愈精彩,可是放松通常都是在下班後。」
因此,创意人的作息不定且日夜颠倒,其他部门和客户必须配合与包容,「只要在截止日前交出好作品,帮商品大卖,其他就别管我们。」鬼鬼强调,如果要他们像一般上班族打卡,那是绑架自由丶扼杀创意,「不如杀了我们吧!」所以责任制反而是鬼鬼可以接受的方式。
外勤保险人员,也适用劳基法的责任制。当发生八仙乐园尘爆丶台南地震大楼倒塌等灾难时,保险人员必须紧急出勤,机动配合客户时间,在现场丶医院与家里来回奔波,处理各种状况,无法用8小时去限制上下班时间。事实上,也因为属於外勤,公司不易掌控与计算实际工作时间。
责任制,原是为了追求公平
既然,责任制符合实务,为什麽会像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原因无他,企业滥用!无限上纲延伸,从特定职务扩及全部职务,而且只做半套,执行上充满瑕疵,使得责任制大为崩坏并完全汚名化。
责任制从好人变成坏人的情节,是这样发展的:员工的效率高低不一,在同工同酬的制度下,效率低者无法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势必要加班,却可因此多领加班费,岂不是惩罚效率高的员工?为求公平起见,企业祭出责任制,想要让效率低者加班完成工作却不领加班费。
时间久了,原始用意忘记了,主管逐渐用加班长短来评断员工的勤奋与敬业,据此考核绩效,使得加班走向正常化,成为组织气氛丶公司文化,最後责任制变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制度,不论职务性质,绑住每位员工,不得喘息,不得解脱。
看绩效高低,不是看时间长短
每个人都加班,乍看好像完成很多工作,而且全公司充满向心力与忠诚度,事实不然!责任制扭曲之後,反作用力打回来,受到重击的是老板!
效率低者长期加班,疲乏不堪,错误百出,效率更差;效率高者自认快手快脚没有好处,既不能提早下班也无绩效奖金,还有可能加重工作量,於是放慢速度,反正到下班时间可以交差就行了。结果,全公司的效率下降,卷入低效率而加班频繁的恶性循环里,以致怨声载道。
因此,责任制被看到的是长期加班的阴暗一面,而不是追求公平的阳光一面。扭曲至此,唯一解药只有回归绩效,用绩效评断员工,而不是用时间,亦即员工的表现好坏丶考绩高低和他是否加班无关。
治疗责任制的这帖处方,有三种药材一定要放:
1.第一种药材:合理的工作量
2.第二种药材:明确的绩效目标
3.第三种药材:奖惩分明
换言之,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合理工作量,并达到绩效目标,就核发奖金!相反的,在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既定的工作量,未达到绩效目标,就给予观察期,限期未改善则请其离职。
吃坏肚子,还不是要吐出来
没有人喜欢被吃,而且被吃到饱,台语说「吃人够够」就是指这种情况!目前台湾企业实施的责任制给员工就是这种恶感,让他们觉得被严重剥削,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员工不是选择因循怠惰,就是离公司远去。
企业用人想要吃到饱,想想看员工会端出什麽菜色?一定是食材不高级丶料理不细致丶风味不迷人,这样的菜色吃再多也没有意义,只是撑坏肚子,最後都要吐出来,何苦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