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事件引发港人续期英国BN(O)护照潮

以出售中共政治敏感书籍为主的铜锣湾书店,先后5人神秘失踪,老板李波更怀疑在香港被来自大陆“强力部门规避法律”掳返内地接受调查,事件最近触发港人新一 轮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亦即一般人所说的BN(O)护照)的续期潮,至于如何放弃中国国籍的讨论,亦有所增加。明报引述移民顾问指,过去每年只有1至 2宗针对BNO的查询,但这个星期却接到逾10宗,主要是查询BN(O)的认受性及居英问题。

李波事件引发BN(O)护照续期潮之际,中文大学学者沈旭晖早前亦在社交网站分享持有BNO护照的好处,形容它是真正香港人的身份象征,而且是港人最后的“逃生门”。

所谓BNO护照,是英国与中国在1984年签订香港主权移交的中英联合声明之后,为了对港人前途的所谓道义责任的一个折中安排,BN(O)在 1987年7月1日起签发。护照持有人没有在英国居留及工作权利,他们亦不是欧洲联盟公民。BN(O)在1997年9月30日截止登记,身份终身有效,可 终身续领护照。1997年回归时香港有340万人持有BN(O),护照目前有189个国家给予免签证或落地签证优惠。

明报引述移民顾问关景鸿表示,本周一李波失踪事件被广泛报道后,收到有关BN(O)的查询大增至每日约10宗,主要包括续期手续,以及居住权事宜,当中涉误解,如有查询人问“97年后出世可否申请”、“是否可持证居于英国或欧洲”。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出,只持BN(O)下放弃中国籍“风险很高”,如要退出中国国籍,先要有“外国人近亲属”或“在外国定居”等条件方有资格申请,由于BN(O)没有外国定居权,未必可成功放弃。

另外,社会亦讨论BN(O)持有者可得的保障。根据英外交部网页资料,持BN(O)护照者权利包括可获“英方外交层面的领事协助及保护”,但不能拥有居英权及欧盟公民身分。

虽然BN(O)持有人受到诸多限制,香港甚至有人讥讽它是英国二等公民的象征,但没有人想到,在所谓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国两制实施了接近19年后,香港人不少宁愿做二等英国公民,也要想尽办法“去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