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制度之制度层面的变革最重要》

2015年12月31日,财新网发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永钦的文章《制度之制度层面的变革最重要》。

文章称,人类 历史上有众多的社会变革,但从大的方面来看,似都不外乎以下三个层次。

其一,技术层面的变革。这是后进国家最容易做到的,可以通过学习或者模仿来进行。

其二,制度层面的变革。这里所说的制 度是指规约社会中诸主体之间行为的游戏规则。制度层面的变革要比技术层面的变革来得困难,这是因为游戏规则的改变往往 会损害某些社会群体的利益,使得这些群体成为改革的反对者。

其三,制度之制度层面的变革。所谓的制度之制度,就是界定游戏规则的游戏规则。例如,公司治理制度本身是一种制度,规 约公司治理制度背后的法律体系则是制度之制度;而规约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宪政制度则是更高层次的制度之制度;而宪政制度 背后的社会共识和社会契约则是更高层次的制度之制度。

文章说,从重要性上来说,制度之制度是第一位的:如果有了优越的制度之制度,那么就会衍生出好的制度;而有了好的制度 ,就会内生出先进的技术。

文章认为,华盛顿、杰斐逊、富兰克林等美国的缔造者们受后人尊重,是因为他们开创了优越的制度之制度。

文章分析,第一个层面和第二个层面的变革都可以通过少数社会精英或者威权主义政府来实现。第三个方面的变革则往往通过 人们形成新的社会共识和社会契约来实现。只有完成了第三个方面的社会变革,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才会走上良性的发展 轨道。只有真正做到了第三个方面的变革的国家,才能够称得上是开放的社会。在开放的社会中,政府本身也受到社会契约的 限制和约束,本身也是一个内生的均衡。

文章最后表示,历史经验显示,如果只在前两个方面进行了变革,那么这种社会变革是不彻底的,而且前两个方面的变革本身 也是不可持续的。后进国家可以学习先进国家的技术,也可以学习先进国家的制度,但更应该改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之 制度,而这往往需要新的社会共识和社会契约。

2015年11月25日,财新网刊登美国学者福山关于中国民主转型的敏感言论。福山称,现代政治体制有三个要素,需要 有强而有力的政府、法律制度和民主责任制。中共是一个强权政府,“但中国还不完全是个法治社会,因为共产党制定法律却 不完全受法律的约束”;“正式的民主责任制在中国还不能算有”。福山表示,中国可以仿效欧洲国家,从建立法治社会开始 ,然后再过渡到民主制度。

福山着有《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与《政治秩序的衰败:从工业革命到全球民主化》。王岐山与习近 平曾分别在4月与11月先后会见福山,谈论政治改革等敏感话题。

2015年11月5日,在财新传媒举行的第六届财新峰会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表示,中国目前面临四大外部风险 ,并称“这是30年来未有之变局”。

2015年11月9日,财新网刊登《财新周刊》的封面报导《清算日》。11月30日,财新网发表呼吁建立“真相委员会 ”的文章,提及调查独裁政权侵犯人权的罪行、追责、刑事审判,以及“转型正义”等敏感字眼。令人联想文章影射中共江泽 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包括活摘器官在内的反人类罪行。

另外,韩国前总统金泳三于当地时间2015年11月22日凌晨逝世,大陆媒体报导突出金泳三上任后主导反腐、抓捕前总 统,他在推动“财产登记和公开”、“民主化运动”以及“反抗独裁统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