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状告壹周刊诽谤案高院败诉

中国影星章子怡状告台湾《一週刊》3年前报导称以每次1,000万元人民币,陪中共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高官游玩为诽谤诉讼案,再经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败诉。

章子怡所指控壹周刊3名涉案记者均被认定无罪。没有消息报告章子怡是否要再择地诉讼。

中国大陆影星章子怡不满被指陪薄熙来上床愤而状告报导诽谤,但诉讼案上诉也败诉。

据苹果日报报导,台湾《一週刊》3年前报道内地女星章子怡,以每次1,000万元人民币,陪中共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高官游玩,章子怡认为报道 不实,控告3名 撰稿记者加重诽谤。台湾士林地院认定报道内容可受公评,且用「交往」取代「上床」等字眼,相关记者已尽查证义务,今年4月已经宣判3人无罪。

章子怡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2月8日宣判驳回上诉。

2012年5月,台湾《一週刊》引述海外网站,报道章子怡任中国高官伴游10年海捞32亿元,其中陪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10次,每次代价 为1,000万元。章子怡愤而提告后,于前年11月来台湾参加金马影展时,士林地检署检察官到章子怡下榻酒店调查。章子怡痛斥台湾《一週刊》未向她本人求 证,且她当时特地传寄澄清声明给《一週刊》,仍遭污蔑。章子怡说,「相信台湾司法定能还我公道」。

台湾检方接纳章子怡指控,将壹周刊涉事记者3人起诉。

台湾士林地院审理时,3名记者坚称报导薄熙来案新闻内容具权威性,章子怡伴游一事曾被众多媒体引用,且截稿前联系章子怡经理人都关机,并非恶意诽谤。

台湾士林地院认为此事可受公评,《一週刊》截稿后才获章子怡传真,并且也没有渲染外电原文,因此判3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