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英国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的英国移民政策调整草案,该政策将于11月通过议会审核后,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一、企业家移民签证
2015年9月,移民事务咨询委员会(Migration Advisory Committee,简称MAC)针对企业家移民这一签证类别实施以来的各方面情况,汇总并发布报告。
报告称,为确保企业家签证持有人在英进行真实商业活动、确保签证系统不被滥用,移民局于2015年10月29日对企业家签证类型进行技术性调整,把以前一些并不明确的条款规定细化到如何用具体材料加以证明(evidential requirements):
- 对于真实企业家测试进行调整,以便移民局评估申请人在获得首次签证之前所进行的商业活动,从而考证申请人的投资行为是否属实;
- 进一步明确规定,除申请人注册为自雇或被聘为director的公司之外,申请人在英国境内进行的其他商业投资都不属于有效积分项目;
- 对申请人以股份资本或董事贷款(share capital or director’s loan)这两种形式进行投资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做了明确规定;
- 进一步明确了“持续交易”(continuous trading)这一要求的具体内容,比如需要证明公司网站域名的所属权等;
- 对于产生两个新的工作职位要求,新增了可接受材料范围,增加了申请灵活性。
英国移民局内政事务署注册高级移民律师刘鹏认为, 此次企业家签证政策微调,主要在于将此前一些并不直观的规定具体化。
比如,此前的移民条例规定,企业家签证的持有人必须在英积极从事商业运营活动(actively involved in the business)以及公司必须保持持续交易(continuous trading),但并没有规定用哪些具体材料来证明已经达到这些要求。
因此,此次修改主要从细节着手,通过规定如公司必须注册网站域名等方式以验证商业运作的真实性。
刘鹏同时提醒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企业家移民的续签已经正式进入一个高峰期,前期2012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英国企业家移民签证序列的申请人,即将进入续签的关键时期。
二、毕业生企业家移民
新规定要求,在学校出具给毕业生企业家申请人的担保信上,除原有规定内容之外,还需要明确说明申请人有一项真实可靠的商业计划,同时申请人将利用大部分的时间来发展他们的商业计划。
刘鹏认为此项新规定主要是鉴于此前有很大一部分的毕业生企业家签证持有人都选择了受雇(因为此类签证是允许持有者进行全职工作的)。
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一部分人在创业初期受阻选择放弃,也不排除一部分高校对于前期筛选监管并不严格,导致很多申请人认为这是一个移民漏洞和留英的捷径。
此次政策调整将监管责任分摊到高校,以确保这个签证类型达到移民局的要求。
三、投资移民
新政策规定,对于2014年11月6日之前进入此项签证的申请人,如果是联名购买房产来满足投资要求的,此房产必须为申请人及配偶的联名房产,而不能是申请人与他人联名购买;
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的投资不可被计分。
刘鹏分析说:“这个部分目前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仍然有欠明确,简单来说是为了更有利的规范相关投资行为的定义,避免投资移民签证的投资行为被滥用,需要证明是有利于英国经济发展的投资行为,英国境外投资将无法纳入认定范围。”
四、工作签证
对于普通的工作签证Tier2的变化如下
- 数字技术领域新增了四个稀缺工作职位,分别是Product Manager(产品经理),Data Scientist(数据研究员),Senior Developer(高级开发者),以及 Cyber Security Specialist(网络安全专家);在医疗领域,护士也被列入稀缺工作职位;
- 新政策下,如果主申请人可以不提供生活费证明(多见于在同一个雇主担保下续签T2签证),那么申请人家属也可免除提供生活费证明;
- Tier 2工作签证的持有人在每一个自然年份中都不允许停薪离职超过4个星期(此项同样适用于Tier 5短期类工作签证持有者)。
对于以上修改,刘鹏解释说,稀缺工作职位列表每年更新一次,进入此列表的工作种类在申请工作签证时可免除人才市场调查(Residence Labour Market Test),同时在申请永居时无其他普通工作签证种类的年薪要求(2016年4月6日起,由工作签证申请永居的普通工作种类申请人需要达到年薪£35,000)。
同时被列为稀缺工作职位的有:煤矿及能源类行业公司高管、物理科研人员、土木或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子工程师、IT工程师、医务人员、艺术家、舞蹈家、音乐家、主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