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仲裁法院”裁决自己有权审理菲律宾就南中国海主权争议提出的诉讼

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星期四(10月29日)做出裁决,自己有权审理菲律宾就南中国海主权争议提出的诉讼。

观察家普遍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会引起中国的强烈不满。

菲律宾表示,菲律宾和中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应该用这项公约来解决两国间就南中国海一些岛礁的主权归属出现的严重争端。

但是,中国拒绝参加在海牙的这个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国际仲裁法庭所举行的听审,并坚持表示这个法庭没有对这个案件的裁判权。

常设仲裁法院星期四发表声明说,经过审查菲律宾提出的诉讼,法庭拒绝了中国有关“争执涉及南中国海岛屿主权归属,超出法庭司法权限”的陈述。

法庭表示,这项案件反映了“两国间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及使用出现的纷争”,因此属于法庭管辖的范围。

重要海上通道

南中国海是重要的国际水上通道,全世界大约三分之一的交易石油经过这里。

中国声称对几乎整个南中国海拥有主权,但同时声称对南中国海部分地区拥有主权的国家和地区包括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台湾和文莱。

在2012年中国和菲律宾之间发生海上对峙之后,中国控制了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的黄岩岛。

此外,中国还在南中国海进行了大规模的填海造地活动,致使有关国家担心中国企图利用这些人造岛礁在对立国家的家门口建立军事基地。

路透社引述华盛顿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南中国海问题专家格拉泽(Bonnie Glaser)的话说,常设仲裁法院的这项裁决对中国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常设仲裁法庭设在荷兰海牙,于1899年建立,鼓励国家、组织和个人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而中国和菲律宾都在117个成员国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