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受贿罪获1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受贿罪获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4月23日在湖北受审时,李春城被控在担任成都市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他曾在周永康授意下为人谋利。

    李春城是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反腐中第一批倒下的高级官员。

    李春城案是在2012年12月初被揭开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网站上说,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腐化堕落”。

    今年3月19日,李春城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之前,李春城已经被开除党籍与公职。

    李春城据信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的亲信。

    在调往中央之前,周永康曾长期在石油系统和四川任职。李春城是在周永康任上被提拔为享受副省级待遇的成都市长,并在周永康离开四川之前被安排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

    周永康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卸任中央政法委书记,2014年7月29日被指“涉嫌严重违纪”受到中纪委调查,并在2014年12月5日被开除党籍,随后被检察机关立案逮捕。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