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有新进展:廉政公署正式起诉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星期一(10月5日)早上突然前往香港廉政公署总部,廉署随后宣布了起诉曾荫权的决定。
曾荫权将成为香港历史上被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官员,更是第一位被起诉的特首。
曾荫权到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后说,自己“问心无愧”。
他对法院外的记者说:“过去的三年半,我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我问心无愧,我相信法庭一定会还我清白。”
另一方面,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向记者强调,对曾荫权的调查花时“绝对没有”涉及政治考虑。
香港廉政公署发表的声明指出,曾荫权的首项控罪为涉嫌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
第一项控罪涉及曾荫权在行政会议举行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即现在的香港数码广播公司(DBC)——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未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的一名主要股东进行了商议。商议内容为租赁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住宅物业。以及于2010年11月向该股东所在的公司支付了80万人民币的相关款项。
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当他建议将一名建筑师转交考虑根据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予以提名时,没有向当时的行政长官办公室秘书长、发展局和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或隐瞒他在该物业的租赁,及该名建筑师获聘用负责该单位的室内设计。
香港律政司随后的声明披露,涉案的雄涛公司的大股东是黄楚标,而建筑师则是何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