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les一纸卖身契 拍出36万英镑

英國搖滾傳奇披頭士(Beatles)多年前簽下的經紀約,讓這個史上最成功流行樂四重唱出道,今天這紙合約在蘇富比(Sotheby)拍賣會以36萬5000英鎊成交。

路 透社報導,約翰藍儂(John Lennon)、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和林哥史達(Ringo Starr)在1962年10月1日共同與有「第5名披頭四團員」之稱的愛普斯坦(Brian Epstein)簽下經紀約。林哥史達(Ringo Starr)也因此加入團內擔任鼓手。

這是披頭四與愛普斯坦簽的第2張合約,他原是唱片行老闆,後來在利物浦洞穴俱樂部(Cavern Club)反覆聽披頭四表演,因而愛上這個樂團。

這紙合約取代披頭四同年1月簽的約,當時簽約的鼓手是皮特貝斯特(Pete Best),他的位置由大部分人稱林哥的史塔基(Richard Starkey)取代。

簽完約幾天後,披頭四發行了首支銷售冠軍單曲「愛我吧」(Love Me Do)。

蘇富比書籍手稿專家希頓(Gabriel Heaton)在聲明中指出:「要不是這份合約和背後代表的關係,似乎很難想見披頭四能達到當年所有成就。」

這份合約包含在蘇富比倫敦舉行的搖滾流行樂週邊拍賣品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