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上海市拟制定禁毒新规。演艺人员丶司机一旦被发现吸毒,将面临至少3年的作品禁播或交通运输工具禁驾。
澎拜新闻今天报导,「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23日已提交上海市1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针对禁毒工作较薄弱的环节,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指出,演艺人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吸毒对社会负面影响更大,因此拟制定条例,规定广播影视丶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吸毒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丶参与文艺演出。
另外,对吸毒人员作为主要创作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丶电视剧丶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依照大陆有关规定不予播出。
至於吸毒人员如何界定,草案中明确规定,被禁播的吸毒人员是指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
沈志先说,近年来上海的禁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吸毒人员持续增加,2014年上海登记的吸毒人员为7万6528人,比2013年上升8.6%,是2009年的1.6倍,而尚未登记掌握的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