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首次回应北京政府驻香港最高官员张晓明所提出的“特首地位超然于三权之上”言论,指责有人对其言论“断章取义,甚至误导”。
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上星期六(9月12日)演讲说,“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三权之上”。
这番言论在香港政界引起争议。梁振英星期二(15日)表态说,张晓明是针对香港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作出解释,且其发言稿也有提到香港实行司法独立。批评者既误导,“甚至是不负责任”。
香港大律师公会也回应张晓明的言论说,张晓明的描述难免被解读为行政长官“凌驾于三权之上”,引起香港民主焦虑。大律师公会对张晓明的言论感到遗憾。
大律师公会星期一(14日)晚间发表声明说:“行政长官行使他的权力而作出的行为,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司法复核制衡。总之,无论行政长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为凌驾于法律之上。”
张晓明在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研讨会上发表的这篇题为《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的演说,开首先引述了已故中共领导人邓小平的讲话,继而说:“可见,不搞‘三权分立’是基本法起草有关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梁振英星期二在政府总部会见记者时说:“张晓明主任讲的是制度,包括香港的政治制度,以及法律制度,不是讲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