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区地表水氰化物最大超标27倍

    新华网天津8月17日电 (记者)17日上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召开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说,为加强对地表水、雨污水泵站和排海口的氰化物排查,环保部门8月16日在事故区域新增了27个监测点位,其中警戒区内点位14个、警戒区外点位13个。17个点位检出氰化物,其中3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全部位于警戒区内。 该27个氰化物排查点位的排查结果显示,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共有17个点位氰化物检出,其中3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全部位于警戒区内,最大超标27.4倍(距事故点最近的点),另2点分别超标4.37倍和0.96倍;警戒区外13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其中3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分别相当于控制标准的12%、7%和5%。 除了新增氰化物排查,事故区域此前布设的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6个废水监测点位、4个水环境监测点位和4个海水监测点位,也持续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 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方面,环保部门16日现场采集空气样品420个,根据前一天监测结果,确定了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项目甲苯、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筛查。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警戒区外流动监测车和7个环境空气筛查点均未检出新的特征污染物;17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中,位于东疆港的8号监测点位氰化氢累计出现1次超标(周边无敏感目标),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08倍,其余各点位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方面,事发地警戒区外环境空气监测点和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六项常规污染物)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水污染监测方面,8月16日0点至24点期间,共现场采集各类水样品64个,对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体标准,原6个废水监测点位中2个警戒区内点位氰化物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25倍、2.20倍,原4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氰化物均未检出。 包景岭还说,目前在事故区域监测环境质量安全的,除了天津市环保部门,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京冀及其他省市支援天津的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