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在全球竞争中面临的问题

“日本人失去了曾经的进取精神”,这是2020年12月20日去世的美国社会学家傅高义2004年留下的一句话。1979年,他撰写了主张美国应该向日本学习的《日本第一:对美国的启示》。在这本书的再版中一改之前的观点,向富裕的日本发出了警告。

在摆脱新冠危机的全球性复兴竞争中,傅高义的担忧也许会一语中的。在七国集团成员中,7~9月的企业设备投资相较于4~6月出现下滑的国家只有日本和加拿大。加拿大仅出现微跌,降幅不到1%,而日本企业的萎缩却非常明显。日本有可能从复兴初期就落后于人。

泡沫经济崩溃以后,日本企业在全球性大竞争中失败了两次。第一次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掀起的“IT革命”。不仅IT投资规模相形见绌,而且缺少美国GAFA(谷歌、亚马逊、Facebook和苹果)和中国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那样的大型平台运营商。

第二次是2008年雷曼危机后的复兴。日本企业的利润率一直不如欧美和亚洲,雷曼危机后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到2019年只有7%,远远低于欧美的20%以上,除日本之外的亚洲更是扩大一倍。

日经指数被认为有可能突破3万点大关。但如果考虑到世界上存在积极进取的竞争对手的现实,日本企业第三次失败的阴影正隐隐浮现。

以德国为例,日经指数尚未达到历史最高点的70%,但德国的DAX指数却到达了最高值范围。其原因是企业听取了市场的声音,不断开展进攻式经营。

1998年上台的施罗德政府敦促只要求放贷对象保守经营的银行出售持有的企业股票。成为新股东的机构投资者对企业提出了改革要求。由于企业的吸引力提高,家庭也纷纷取出存款投资股市,进一步对企业改革起到促进作用。1998年以后,DAX指数上涨至约3倍,与仅上涨至1.7倍的日经指数拉开距离。

德国企业改革的典型例子是西门子。西门子缩小了家电和能源业务,同时向“物联网(IoT)”领域投入巨额资金,摇身一变成了“工业4.0”的旗手。1998年仅为1%左右的营业利润率提高到了8%以上,企业市值上涨到原来的3.5倍。

日本企业要想稳住脚步实施变革,必须把为自己承担风险的资金当做朋友。欧姆龙正打算改变1933年创立以来一直坚持的“制造产品进行销售”的业务模式。

欧姆龙目前正瞄准10年之后制定经营计划,但前提之一是“消费者的价值观由重视商品转变为重视服务”的预期。生产出优质产品销售出去并不意味着结束,还要考虑之后通过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来赚钱。以血压计为例,不仅要销售这一产品,还必须考虑如何使用测量的数据来预防疾病。

要想转变业务模式,就要在设备和研发上投入巨额资金。或许可以从股市筹资,也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但如果股东不同意冒险,就无法进行挑战。

“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实现15%~20%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欧姆龙认识到投资者对日本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欧姆龙的ROE在过去5年平均为10%。要想吸引资金,就只能提高自身价值。并对日本引以为傲的制造业而言,摆脱对制造的依赖是共同面临的课题。

日本的企业改革还面临着另一个无从下手的课题,即法务部门的觉醒。

这里介绍两位经营者。首先是索尼创始人盛田昭夫。《日本第一》中写道:“关于业务,每天都跟他交流”,介绍了1986年盛田昭夫与美国法务负责人的关系。不管开始什么业务,盛田昭夫都会咨询在法律上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然后再做决断。

另一个人是运营“优衣库”的迅销公司会长兼社长柳井正。“法律允许吗?”——曾担任该公司法务负责人的名取胜也律师在柳井做决断时一天被叫来好几次,反复确认。

这两个人在日本完全都是例外。在很多日本企业中,法务和经营是有距离的,有调查结果显示,每4家日本企业中就有1家回答“管理层咨询法务意见的频率为一年一次”,这就等于说日本的企业没有挑战新的内容。

法务总否定新想法的话,也很危险。因为法令往往落后于创新。如果说采用社会认可的方法“这样做就可以商业化”,就会产生价值。

美国爱彼迎(Airbnb)的民宿按照1948年的日本《旅馆业法》属于灰色业务。在该公司等的推动下,2018年日本《民泊新法》实施,法律问题解决了。该公司12月上市后总市值达到10万亿日元,其背景就是在开展业务的各国的法务负责人的努力。

如果反映到股价中,还与投资者的利益直接相关。2020年5月,企业法务的国际标准“ISO31022”出台。不仅预测风险,还制定了如何创造企业价值的流程。投资者今后会开始问企业:“是否是符合ISO标准的法务体制”。

“如果中国进入重工业及高科技产业,日本很难保住优势”——在2004年的再版中,傅高义预见到中日的逆转。还给出了逆袭的处方:资金远离僵尸企业,流入有发展前景的风险企业的机制。敦促企业改革的建议至今仍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