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以贪污等四项罪为名,判处曾怒指习近平不过一介脱光衣服还要当皇帝的任志强18年重刑。法院通告称,任志强认罪,不上诉,许多人难以置信。法庭对任志强的判决书中有这样几句话:“自愿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在中共党比法大,党决定量刑尺度的环境下,除习近平尚未上位时对薄熙来的审判破天荒呈半公开状态,中共官员审判过程几乎都很神秘,到最后公布一个预订的结果,一概加上“本人认罪,不上诉”,几无例外。因为他们知道本党的运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些披露的信息显示,如果你不接受,你抗诉,你将可能得到更严厉的惩罚。包括你的子女,家庭都将受到拖累,因此,我们看到的一律都是,服罪。所谓“坦白”无法是胁迫的代名词。
任志强的情况不一样,他是红二代出身,曾经的地产大亨,政经两界,颇有人脉,他又是一位公知,他以体制内极其罕见的敢于对习近平严厉批评而使世人皆知。他能够服罪吗?网上有人问,任志强,任大炮有什么罪?他为什么要认罪?在中国民间,不少人认为任志强不过是批评了习近平,贪污罪等等都是指鹿为马,欲加之罪。
原『冰点』杂志主编李大同对美国之音和中央社均表示,四大罪名都是当局栽桩给任志强的。任志强根本不可能有罪,任志强在任时年薪700多万,没有必要贪污,关键是他已经经过中国政府机构非常严格的离职审计,审计机关并将审计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出来,如果现在指任志强有罪,是否扇自己的脸?
李大同表示,当局如果有底气,可在网路上做民调,看有谁相信这项判决是真的呢。“不会有人相信”,他指当局也明知大家不会相信判决,可说是“无以复加的无耻”。
至于说任志强服软认罪,李大同认为,任志强是因为中共当局将其儿子作为人质,才被迫服软认罪。今年3月任志强被抓时,他的大儿子和秘书一度也遭抓捕。
著名记者高瑜接受自由亚洲采访时也对任志强是否认罪提出质疑,如果任志强自愿认罪,为何开审时要选择自辩?她认为官媒的报道矛盾百出,任志强没有认罪,它也可以报道说你承认了,供认不讳云云。高瑜也认为,任志强不上诉,肯定与儿子受到要挟有关,这背后有一定的交易。
纽约时报分析:法院还在声明中说,任志强已接受了判决,且不会上诉。问题在于他的案件是被秘密审理的,即便是按受到中共控制的法院处理政治敏感案件的标准,该法庭的判决也堪称迅速。
任志强审判是秘密进行的,北京法院门外如临大敌,人们根本无法靠近。法院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任是否受到了胁迫,是否将儿子的命运与他必须认罪联系在一起,甚或,他被威胁如果上诉,将会加罪,甚至会判处死刑?外界都无从知道。有分析人士指出,法庭的判决,凸显了中共控制下法院的黑社会性质,一旦你被指涉嫌犯罪,法院几乎百分之百地判你有罪,尤其涉及重案大案,领导人的指令就成了法院量刑的标准。任志强把批评的矛头直指中共领导人习近平,任在被捕时,许多分析人士认为,可能会重判,但判的如此之重,还是非常意外。
任志强被判18年公认判得很重,任志强现已69岁,有网民指当局这是要任志强把牢底坐穿,死在监狱的势头。推特上也有网民质疑,“人算不如天算,习近平还能当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