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庭裁定孟晚舟案符合引渡的“双重犯罪”标准

加拿大法庭裁定,华为高管孟晚舟案符合引渡的“双重犯罪”标准,引渡程序将持续。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最高法庭27日判定,该案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标准,则孟晚舟涉诉的行为在美国与加拿大都是犯罪。

这一裁决对孟晚舟一方不利,它意味着引渡流程将持续进行,而孟晚舟有上诉权利。熟悉引渡条款的加拿大刑事律师波廷(Gary Botting)此前曾对BBC表示,类似的引渡案可延宕数年。

华为公司发表声明,对裁决表示失望,并表示将继续支持孟晚舟。“我们期望加拿大司法系统最终会证明孟女士是无辜的。”

孟晚舟的律师在回应BBC问询时,未对裁决置评,只表示他们希望表达的观点已在庭审时全数发表。她的首席辩护律师理查德·贝克(Richard Peck)在庭审时表示,加拿大等同于被要求“实施美国的制裁”。

然而主审法官赫尔姆斯(Heather Holmes)称,如果孟方律师的观点得到法庭支持,“将极大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诈欺和其他经济罪行方面担起国际责任”

而孟晚舟在美国的代表律师温加滕(Reid Weingarten)则表示,孟不应该称为中美关系中的“棋子或人质”。“今天加国的判决只是一个十分漫长流程的开头炮……我们很有信心最终正义会降临。”

这一判决对孟晚舟案十分关键。如果孟晚舟胜诉,她本将重获自由,并可离开加拿大。根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孟晚舟在上周曾在法庭外与亲友合照,她笑容满面、举起大拇指摆出胜利姿势。如今法庭的裁决对孟晚舟不利,她将继续处于司法监视居住状态。

自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被捕以来,案件掀起中美加关系震荡。

加拿大此前应美国要求将她扣押,美国指控她与华为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涉嫌银行诈欺,要求将孟引渡到美国。孟晚舟与华为均否认指控。中国政府则强烈抗议美加的这一行动,指这是美国施加的政治迫害。

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协议,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两国都认定为犯罪行为,才符合引渡条件,即“双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

孟晚舟的辩护团队主张,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美国控告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因而不符合引渡的双重犯罪原则。

美国则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诈,这在美国和加拿大都是违法行为。

预料加拿大法庭对孟晚舟的不利判决,将令中加关系愈加紧张。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26日警告,如果裁决结果对孟晚舟不利,中加关系可能进一步下滑。“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关于若孟晚舟不被释放、中国是否会采取反制措施的问题,赵立坚未作回应。与此同时,中国拘押两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凯与迈克尔已超过一年。中方指,他们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

加拿大总理杜鲁多此前对中国拘留加拿大公民、将其与孟案联系在一起表示不满。他多次表示,加拿大司法体系独立,政府并无意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