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对太阳花学运改判有罪

台湾高等法院对太阳花学运的“攻占行政院”一案做出判决,裁定共17人有罪,其中原本在一审中无罪的学运主要人物魏扬和其他共7人因“煽动他人犯罪”被改判有罪。

2017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攻占行政院”一案中的11名被告有罪,“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魏扬等人无罪。但星期二(4月28日)高等法院的宣判逆转,魏扬等7人都被改判2至4个月的有期徒刑,但可以易科罚金,全案可以上诉。

2014年主要由大学生和公民团体发起的太阳花学运抗议行动曾占领立法院,并发生3月23日攻占行政院的事件。警方清场过程中爆发警民流血冲突,有40多位民众受伤。激烈的抗议行动成功阻挡立法院通过“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被抗议者认为会损害台湾经济,让大陆对台湾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这场运动对台湾的影响深远,其中几位学运领袖后来成为新创政党“时代力量”的关键人物。

检察官对“攻占行政院”一案共起诉132人,但随着2016年蔡英文当选总统,新上任的行政院长林全选择放弃一些刑事指控,撤回对大部分被告的起诉,但妨碍公务以及损毁公务罪等无法撤回,只能由法院审判。

针对高等法院星期二的宣判,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的义务律师团表示,对宣判结果感到遗憾和失望,将讨论是否上诉。

“时代力量”星期二则表示,对高等法院的判决感到遗憾,也会在司法改革的领域上继续努力,会持续声援被告中的多位该党党员和“时代之友”。

在太阳花学运期间担任行政院长的江宜桦星期二在脸书上表示,2014年3月23日太阳花群众破坏拒马,以人数优势冲击警察,暴力拆毁行政院大楼门窗,任意搜刮办公室内物品,大肆破坏院内设施,以“公民不服从”为借口,声称所有犯罪行为都是“正当的和平示威”。他称,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