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一带一路”项目为何大量遇阻?》的报道。报道引述一项研究称,中国在6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宣布投资的1674个基础设施项目当中约有14%的项目(234个)遇到了挫折。丝路智谷研究院的梁海明和冯达旋立刻撰文(《“一带一路”建设为何总被误解?》)反驳,文章指出并非所有走出去的项目都属于“一带一路”的范围。然而令人困惑的是,他们如果承认中国政府并没有公布哪些海外投资项目属于 “一带一路”,却为何自相矛盾地指出中国向沿线国家“倾销过剩产能、污染项目也是无稽之谈”。既然他们并没有“一带一路”项目清单,他们又如何得知其中没有输出过剩产能的项目?
凭借“一带一路”声名鹊起的赵磊教授随后也为“一带一路”正名。他认为,任何项目都有风险,不能因为遭遇外在挑战就否定项目本身。同时,他委婉地承认有些劣质中国企业败坏了“一带一路”的名声。因此,他提出了一个带有强烈政府干预色彩的方案——建立“红黑榜”,使“不好的企业”受到约束。可以说,这是一个将走出去的民营企业逼上绝路的完美方案。
“一带一路”应公平对待民营企业
的确正如上述三位学者指出,并非所有海外投资项目都属于“一带一路”的范围。那么,为何中国政府不公布他们所承认的“一带一路”项目名单呢?其中具代表性的就是发改委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申报。作为具有政府背书意义的“一带一路”申报工作,发改委既不公布入选企业或项目名单,更不公布参评标准。虽然有诱人的财政补贴和贷款优惠,但许多民营企业表示成功入选的难度极大,而国有企业则容易得多。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失败,不仅有国家兜底,还有专人洗地。反观可怜的民营企业,本来海外投资风险极大,失败了不仅自身承受损失,还要被学者们指责损害了“一带一路”声誉,被拉进“黑榜”。如果赵磊所提议的“红黑榜”一旦被采纳,在“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背景下,最后的结果必然是“黑榜”里都是民营企业。
习近平在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时候,他反复强调其包容性。从实际表现来看,中国政府也是一边实践一边探索。为了论证“一带一路”的伟大意义,各部门积极地丰富和延展其内涵和意义。这种百花齐放的态势应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空间去探索,而不是政府总试图强制性地引导、要求他们的对外经济活动必须服从国家战略需要,以中国人之聪明和韧劲,其成就绝不止于今日所达。众所周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何尝不是在“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这种一定程度的放权下各个市场主体共同努力探索的结果。“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高层指示言犹在耳。
“一带一路”应弱化国家角色
在当前政治环境下,中国企业普遍提升了对“政治正确”的重视程度,甚至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一些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使正常国际投资项目能顺利地通过投资备案审核,不得不贴上“一带一路”项目的标签以迎合政府的需要。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是以骗取国家政策支持为目的。那么,这就使得大量所谓的“一带一路”项目根本名不副实。显然,不应简单地指责所谓的“劣质”企业(项目)造成“一带一路”项目质量参差不齐。
另外,虽然这些企业在国内通过把项目包装成为“一带一路”来讨好中国政府,但他们却在海外冷处理这一“标签”,尽量避免引起东道国政府和社会的担忧和警惕。即便在一些明确表示支持“一带一路”的国家,许多中资企业在公司口径上也对“一带一路”保持低调,因为这些企业担心东道国政府认为自己在为中国国家战略服务。很多时候中资企业在海外遭遇的政治风险,在这样一种特殊背景下往往演化成为“无妄之灾”。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对中国投资的审查日趋严苛就是突出的例子。
许多学者不敢明言,过分强调国家角色成为了“一带一路”饱受国际批评的重要原因。正如李江和李帅宇在《中国“一带一路”应避免成为豪赌》提醒,不少国家对中国推行“‘一带一路’背后是否存在‘帝国扩张’持谨慎和怀疑态度”。那么我们越是强调国家的作用,国际社会越是会觉得这些中国海外投资项目背后就是中国政府。那么外国政府就会认为这不是市场行为而是国家行为。即便这些项目真的只是由于市场风险遭受损失,国际舆论也会联想到“一带一路”和中国政府在东道国遭遇挫折。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有学者公然声称“‘一带一路’是中国模式‘走出去’的成功案例”。这几乎就是把中国企业往火上烤。实际上,习近平曾表示不输出中国模式。
“一带一路”作为一项包容性的国际倡议,其自由市场的核心理念如果能在中国本土很好地贯彻下去,毫无疑问将迎来更多的国际支持。因此,中国应该鼓励企业和民间积极探索,不妨不要着急定义什么才是“一带一路”项目。政府的政策支持也不应该区别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不应该过分干预企业的投资行为。如果中国政府对企业更强调引导而不是干预,更注重服务而不是管控,中国企业一定会以积极行动为“一带一路”作出令国际社会更容易接受的诠释。
林非儒:海国图智研究院国际政策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