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媒体新华社星期二(5月8日)发布消息,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政才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说经查明这位原重庆市委书记在担任北京市、农业部、吉林省等各级领导职位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7亿元,并对他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官方的消息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悔过,表示接受判决,不会上诉。
观察人士们说,反腐肃贪往往是中共高层内部权力斗争的一个工具,被判刑的官员即使上诉也不可能推翻原判。
孙政才曾被认为是有望担任中共和国家最高官员的热门人选,但在中共召开19大之前的2017年突然被逮捕。在第18届中纪委向19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孙政才与前中共高官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和令计划并列被称为是野心家、阴谋家。这几名高官都被拉下马,对他们的主要指控都是贪污受贿。
新华社的消息称法院在2018年4月12日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那是一次真正开庭的审理。当时,法新社一位记者试图进入法庭采访,但大约20名便衣警察不准她进入,还将她团团围住长达20多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