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国经济公私之变:坚持国企“做混做大做强”

尽管国企盛产“僵尸企业”,但习近平仍然想将国企做大做强。关于这点,我从2013年开始,写过不少文章。现在再回头梳理这些文章的分析,只能说习近平今天对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一点也不突兀,基本是承接胡温第二任期中国政府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而来。

中国政府“国企改革”思路渊源小考

我在美国之音发表的有关“国企改革”的文章甚多,其中分析的重点正好预示今天中国国企改革的方向:

2013年是习近平任中共掌门人后履政的第一年,那时候,关于国企的定位还正在争论,批判国企的声浪刚被反腐大业盖过,因此,《改革60条》中关于国企的思路显然是市场派们对国企定位的看法的延续。我当时在《国企改革:成败关键在于结束党管企业——对“改革60条”的疑问(二)》(VOA,2013年11月22日)一文中指出:在习近平宣布要不断强化党的领导的同时实行“政企分开”,就像“22条军规”那样荒唐且充满矛盾:要消除国企的严重腐败,就得结束党管企业的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如果实行政企分开,胡锦涛十年执政期辛辛苦苦在私企、外企建立的数万个党支部难道就此撤销?加强党的领导与国企改革的目标政企分开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怪圈:撤销党支部,如何贯彻党的领导?但不撤销,又如何能够实现政企分开?因而改革60条中有关“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是句空话。

等到习王反腐大业暂告一段落之后,带有习氏色彩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4年正式出台。而其中“混合所有制”这一重点,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以前,就为社会熟悉。我在《国企改革:官方民企各有盘算》(VOA,2014年9月6日)一文中指出:民企对此毫无热情,普遍视“混合所有制”为陷阱,认为如果混合,民企又拿不到控股权,进去后很可能被“招安”,最坏的可能是被“关门打狗”。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接受新浪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要混合,一定是民营企业控股,或者至少我要相对控股”,“如果国企控股,不等于我拿钱帮国企吗?那我不是有毛病吗?不能干这个事。”

杭州娃哈哈集团老板宗庆后对党一直很贴心,但在2014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的发言中,他表示,现在搞试点仅拿出少量股份让民营资本溢价进入,“实际上民营资本亦没有那么傻,以高昂的价格与代价获取国企少量的股本,进入后既没有话语权、决策权,亦改变不了国有企业的机制。”他认为,央企这么大的盘子,民企、民间资本实际上也没有能力进去,最后可能又让国外的基金占了国企的股权,导致国企又被外人所控制。

曾参与过20多家国企改革的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虽然比上述两位委婉,但态度实质相同。2014年4月25日,他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院30周年系列论坛上发言,谈到自己的经验是“不能作为小股东进去”,“没有管理权,所以跟原来的国有体制还是一模一样,这样基本没有什么用了”。“我现在非常明确一点,如果混合所有制在经营方式上不能以民营企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民营企业为主的话”,不予考虑。

自2014年开始,这些对“混合所有制”表示不同意见的富豪们开始向外投资的资产转移之路,但他们很快就踢到了石头墙。上述几位富豪,除了宗庆后之外,其余两位的命运,外界已经知道个大概。

通过“做混”让国企“做大做强”

2015年9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称为《国企改革方案》)中,再次强调“混合所有制”,当时各种评论如潮水般涌动,有说此方案的目的是要将国企做大做强;也有人说,政府要通过市场化推进私有化。同一个方案,居然引起两极猜想,原因在于这个方案有极强的习氏色彩:意欲融合毛泽东、邓小平两人的治国特点,左右逢源,因此出现了许多互相矛盾的表述。我当时在《“国企改革方案”的风,姓私还是姓公?》(VOA,2015年9月19日)一文中指出是要化私为公,而非化公为私。该文对方案逐条分析,本文只摘要概述三点:

1、指出所谓“混合所有制”,就是私企可以拿钱购买国企股份,成为股东;但股权配置比例是以国有资本为大头,私企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没有决策权与话事权——这一点,在8月份中国联通的混改(国有、私有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方案中已经得到实现,BATJ等中国几大互联网公司每家投入几十亿至百亿的资金入股中国联通,实现了2015版国企改革方案的目标:将民营资本吸纳进了国有企业,但又不让民企有话事权。通过做混是否做强,目前不知,但至少做大了。

2、指出方案的要点是在培养国企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同时,加强党的领导。《方案》共有14处提到市场化,奉市场化为主旋律,这点好理解,企业不市场化、不赚钱,拿来何用?真正的要害在于方案的第24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领导一切”是毛泽东时代的政治经济生命线,“市场化”是邓小平执政以来国企改革的主旋律。赵紫阳当总书记期间,千辛万苦推出了政企分开,希望结束党管企业的弊政,本来还打算在成功的基础上推广党政分开,但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之后,这一努力自然中止。

3、方案提到,“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将会成为国企改革光顾的主要目标。《方案》第18条称:“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也就是说,发展前景不好的民营企业大可放心,国企不会光顾你;但如果效益佳、市场前景好,国企将不请自来,主动上门收购部分股权或壳资源,躲是躲不掉的。

中国当局为何要实施“公私合营”2.0版?

一个政府考虑扶持什么企业,往往体现其利益考量的重点所在。民主国家对企业的考量一般是就业优先。比如中国双汇2013年收购了美国最大的猪肉生产商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Smithfield Foods),雇员共计4.8万人,其中新增约1,300人,当地居民与政府都很欢迎,并不在意资本所有者是中国人。

中国的私企为中国人提供的就业机会早就超过国企。据官方数据,2007年,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中,国企占9.2%,私企占44.4%;2011年1月,全国工商联发布报告指出,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吸纳了城镇就业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个体和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约占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90%。

如今,随着外资撤退,农民工大量返乡,逾半大学毕业生被迫在家啃老。按道理,政府应当鼓励发展私企,将提高就业率作为主要考量。为何当局却要将吸纳就业较少的国企“做大做强”,采取国进民退的“改革”策略?这是基于两点考量:

第一、随着经济下行,中国政府面临极大财政困难。据官方数据,从公共财政贡献看,目前在中国企业户数、资产、主营收入占比中,私企已占大头,国企皆处于劣势,但在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占比中,2012年私企仅为13.0%,国企高达70.3%。在原有的税源日趋枯竭的情况下,国企是公共财政支柱这一条理由,就足以让政府倾力扶持。至于国企是否提高就业率,已经不在政府优先考虑之列,李克强总理已经为数亿待业者指出一条“自主创业”之路,尽管大多数失业者并不具备“创业”能力。

第二、《方案》中,整体上市才是最终目的。国企目前负债率很高,2015年7月末中国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12%,其债务来源单一,主要是国有银行。这种银企关系,注定国企如果好不了,国有银行也会被拖垮。过去20多年以来,国企脱困的主要办法就是前总理朱镕基想出的高招,让国企上市圈钱。但近年这一高招居然失灵,2015年股灾中,国企这支“国家队”在政府强迫其参与救市之后几乎全数套牢。于是《国企改革方案》只得另出新招:让国企改革,与民企实现混合所有制后,“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因为资产重组之后,企业可以用新名目到股市上IPO(首次公开募股)。

这个方案体现了习近平对待国企与私企的基本态度:国企是党国之根本,私企必须帮扶国企。面对私企富豪坐大之势,他一直在考虑如何用“混合所有制”将私企中的优质资本吸纳进国企,将国企做大做强做“混”。可以预见的是:十九大之后,公私合营2.0版将持续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