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立观察-2017-18雾霾大考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可谓雄心勃勃。关键在于落实。这份文件特别强调督查问责,格外值得肯定。各项量化指标确是硬杠杠,但是,检验这场恶仗的战果,仍要看综合治理成效。

重污染天气提前来到,宛如向人们显示“下马威”,今年秋冬季大气质量不容乐观。这场“蓝天保卫战”必须打好,国人没有退路。 2017年是国务院出台的“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能否完成京津冀区域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等系列目标,在此一举。雾霾治理的最大难题是冬季空气改善幅度非常小,甚至有倒退。今年年初连续多日的重污染,至今让人心有余悸。“攻坚行动方案”相当详尽。

京津冀大气污染近年来集中爆发,既与大气环流变缓等自然因素有关,也与长久以来这一区域的经济结构、能源类型等密不可分。京津冀以及周边的晋鲁豫消耗了全国约三分之一的煤炭,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大量聚集,钢铁产量占全国四成有余,焦炭产量占全国近一半。极其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成为大气污染的直接成因。

时至今日,去产能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伴随着钢铁、煤炭价格恢复性上涨,局面更为复杂。不少企业或地方政府不忍丢掉唾手可及的收益,难免打起小算盘。落后产能或“僵尸企业”不仅消耗大量能源资源,还对环境造成极为严重的污染。贪一时之利,以大气污染做代价,如算大账,这显然极不划算。但是,不少落后产能构成当地的财政支柱,支撑着庞大的就业群体,处理不妥还会危及社会稳定,有些地方政府因而对去产能三心二意。但是,中央政府态度鲜明:一切小账,均须为雾霾治理大局让路。除了社会政策要托底,各地主要应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中找出路。

企业整改确实需与产业转型升级协调推进。比如,“攻坚行动方案”将处置“散乱污”企业作为重要内容,先停后治,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关停”堪称大气治理的“霹雳手段”,但应同时通过规划、整合,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化被动污染为主动转型。这并不容易,却值得付出认真细致的努力。如果企业能尝到环保的甜头,大气治理就有了内在的动力。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治理机动车等污染源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生活,决策、执行等均须尽心尽力,尤其应注意细节。首先,应尽量避免为了应付环保检查而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有的地方存在较大的环保欠账,只得“临时抱佛脚”,政绩指标至上,对所有涉事企业不留任何调整回旋余地,企业叫苦连连。政府部门平时怠于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以“环境容量”作为招商引资筹码。一旦环保压力加大,又简单粗暴应对,这是典型的不作为与滥作为并存,必然损害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秋冬雾霾攻坚还应注意因城施策。“攻坚行动方案”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2+26”城市提出了总体方向、举措以及目标,各地要据之作出具体部署。每个城市污染源、污染物差别较大,应对之策自然也须有所区分。

民众苦霾久矣。我们深盼经过今年攻坚,大气质量获得实质性改善。然而,虽有此番多种“超常规措施”,但治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所以,政府与公众间有效的沟通机制必不可少,以便促合力、减阻力,这也是完善国家治理的一部分。政府制定治污政策时,应听取各界声音,及时宣讲、解释政策,形成稳定的预期。对于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政策,应早做规划,比如,煤改电、煤改气等取暖设施改造,不能等到冬季才动手。近年来,这方面的教训是不少的。

中国下大力气防治大气污染,也可视为协同减排,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从科学上说,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大部分大气污染的产生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根同源,均为供暖、电力、工业、机动车移动源等,治理可收一石二鸟之效。

中国已为雾霾付出了高昂的经济社会代价。打赢这场京津冀的秋冬雾霾仗是当务之急,各界对此热切期盼。迎击“心肺之患”,终究得让民众切身感受到显著变化。这显然不易,但只要治理措施得当,不懈怠,不躁进,计日程功,我们终将拥有霾去雾散的朗朗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