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安全法》初露锋芒,网络巨头纷纷因禁言不力受查。但政府会对盗窃滥用个人信息的罪行同样重拳出击吗?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周五(8月11日)公布,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而被立案调查。
网信办说,三家平台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平台未尽到管理义务。
香港大学中国传媒研究计划联合总监暨柏林罗伯特·博世学院魏茨泽克研究员班志远(David Bandurski)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可以说,这是第一个引用《网络安全法》对互联网平台进行调查行动的重大案例。”
但是,限制网上言论只是《网络安全法》强调的内容之一。
据官方新华社的说法,《网络安全法》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
也就是说,除了”国家安全”,该法着重保护的还有”网络空间主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国家安全
从目前来看,《网络安全法》的最初实施,最突出的方面是打击网上言论以保护”国家安全”。
香港大学的班志远说:”我认为,在今年秋天举行十九大前夕,当局很可能将继续使用《网络安全法》作为惩治社交媒体平台的理由。
“这向中国所有互联网公司发出了一个强大的信号:当局在信息控制方面是认真的,尤其是在这个敏感时刻。
“互联网公司必须超时工作,按中国领导人的意志来管好自己掌握的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主权”
另外,中国政府一直强调所谓”网络空间主权”。《网络安全法》第37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该法实施后,这方面已经出现成果。
中国媒体报道,苹果公司7月12日宣布,将在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iCloud数据中心,投资将达到10亿美元。
这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建立的第一个数据中心。苹果iCloud中国用户的照片、视频、文档和应用程序等数据将逐步存储在中国境内。
个人信息安全
新华社所谓”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但据中国媒体报道,尽管《网络安全法》显著降低了侵犯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但目前许多可能涉嫌滥用数据的部门和公司仍未收手。
8月7日出版的《财新周刊》报道,由于90%的个人信息都在国家部门,个人身份信息对外输出的源头可追溯至三个不同部门:公安部下属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和各大银行。
财新报道称,这三大个人信息输出源头,各自都有授权或未授权的合作伙伴或代理商,通过API接口模式对外输出数据。
财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网络安全法》已经实施,但大量消费金融公司、互金平台等数据需求方并未做出反应,很多大数据公司仍然在积极拓展业务。
据报道,目前业内还在观望,政府会怎样执行《网络安全法》,是强制执行还是弹性处理?
当然,《网络安全法》如何执行,关注的不止是大数据行业,中国的众多网民都是利益相关方。
如果政府对压制网上言论”强制执行”,而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弹性处理”,那当局将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网络安全法》保护的到底是谁的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