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作为一个道德评价符号,意为“背叛”,是对国家、民族大义的不忠,被钉到“汉奸”耻辱柱上的人是标签式的遗臭万年,不值得同情。不过,近代中国作为一个国家观念逐渐确立、民族意识兴起、政权频繁更迭的社会大转型时代,满清政府、国民党政府、共产党政权、汪精卫维新政府先后或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现象、新式生活方式层出不穷,作为存在于其中的个体,其间的“忠奸之辩”恐怕就没有我们想象的简单。分析一种“道德”(character)作为“行动”(action)的历史性,这是台湾学者罗久蓉在《她的审判:近代中国国族与性别意义下的忠奸之辩》的立意初衷,此书为我们呈现了对忠诚与背叛的细致分析。
从研究结构上来说此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从个案看忠奸之辩,我们看到的是五个女子的传奇故事,她们都曾被指为女间谍,受过战后国民政府的汉奸审判或中共政权下的政治审判。这五位女性的故事都跨越了私领域,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政权发生关系,展示了忠奸之辩的重叠暧昧。第二层是汉奸审判与忠奸之辩。若说二战之后汉奸审判是中国宣告成为现代国家的方式之一并不为过;如果以去道德化的角度来衡量、定罪,那么伴随近代以来个人意识的觉醒,“背叛”行为作为个人在不同历史情境中所做出的抉择,需做具体分析。第三层次是性别叙事与忠奸之辩。相对于大家习以为常的男性叙事,女性书写从更宽广的角度把握事物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从而弥补历史失焦的缺陷。
1,灵肉二元的郑萍如
案情最扑朔迷离、留给后人最多想象空间的是郑萍如案。
郑萍如(1918-1940)是浙江人,父亲曾参与过辛亥革命,任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母亲是日本人。郑萍如在上海明光中学就读时得识校董丁默邨,后参加国民政府情报工作。她的案件疑点太多,比如她为中国还是日本效忠?与汪精卫政权特工组织内部派系各有什么关系?她是一个为理想献出生命的女斗士?还是左右逢源、活跃在上海社交界的名媛交际花?亦或是想玩一把革命激情而误闯禁地的单纯女生?著作穷尽资料,首先分析了对案件性质的不同解读,认为在缺乏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推演出郑萍如所扮演的角色--诱饵(从旁协助并不参与实际行动)、搜集情报(专门负责情报采集与交换)或谋和仲介(利用日本军部内部意见分歧,在重庆政府与反汪日本情报机构之间居中牵线)。
郑萍如的早逝,给人留下了无尽的话题和议论空间。作者认为后人的讨论乃至想象不是没有意义,是另一种历史真实的再现,更能反映近代中国国家认同与忠奸之辩议题。一方面,战后丁默邨的汉奸审判中将杀害郑萍如作为其罪状之一,郑萍如忠党爱国的烈士地位开始树立。郑萍如家人在诉状中把基调定位在忠奸对立的民族大义上;其后1970年郑父之友陈霆锐在台北《传记文学》上发表《双忠传》,把郑萍如故事塑造为一个典型的忠烈叙事;张启厚在其所撰《民国二十九年殉难》一书中,同样采取了爱国叙事模式。但是另一方面官方恤典迟迟不至与法务部调查局的低调处理,除了国家认同难以处理外,郑萍如的性别议题引发的争议恐怕也是一个原因,这一点足以影响她在爱国叙事中的定位。
女情报人员的色诱成分,往往形成一种刻板印象。在国族论述框架下,对外表美丽的郑萍如有妖魔和忠烈两种区分。把郑萍如妖魔化的说法来自汪政权特工和日本军部人士,他们用“妖艳”、“狐媚”、私生活不检点,具有勾魂摄魄能力的危险女性等一套说辞替被她倾倒的人开脱,也表明她的死是咎由自取。另一方面,以郑振铎的体验为代表,说明了民族意识对美感的冲击。1945年郑振铎在上海《周报》发表了一个“真实的悲惨的故事”,讲述一位生活检点的青年友人交往了一位出入歌坛舞榭、并与敌人汉奸来往的“浪漫”女友,作者对他好意规劝。后来作者看到青年的女友是一位端庄朴素的居家少奶奶,并不像传言所说那样不堪。又过了一个多月后,青年跑来告诉作者,他的女友已经为国捐躯。郑振铎恍然大悟,至此对女情报员的印象彻底改观,形成他心目中的女神形象。在爱国高于一切的郑振铎心目中,情色与爱国、性别论述与国族议题形成了交集:女性在爱国面前,身体物化无损于她的高贵人格。
对于郑振铎代表的灵肉二元论所刻意迴避的女性个人感情与情欲问题,作家张爱玲是另一种回答。1978年,张爱玲发表《色·戒》,之后发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集中表达了她对个人和爱国情感的看法。张爱玲看来,很多人其实是被盲目的爱国主义冲昏了头脑,在她看来,民族主义不过是一个图腾,爱国就像一种情绪宣泄,不如老老实实过生活。小说中的王佳芝完全拥有对身体的自主权,为自己非理性的爱国情绪所陶醉,上演了一出爱国戏,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张爱玲如此语带讥讽地写爱国,实为世俗的道德价值观所不容,不过张爱玲确实提出了女性身体自主与爱国论述之间存在冲突与张力的尖锐见解,她的描写从性别观点审视和质疑了近代国族论述的刻板印象。
2,“死里求生、拼命求活”的关露
命运最坎坷、最有悲剧色彩的是关露。
关露(1907-1982),本名胡寿楣,又名胡楣,是1930年代小有名气的左翼女作家,193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9年奉组织之命留在沦陷区协助策反汪精卫政权特工首脑李士群。1945年战争结束后,国民党将她列入汉奸名单加以缉捕,中共地下党迅速安排她转移到苏北新四军解放区,逃过汉奸审判一劫。但此后她的命运却和很多白区地下党一样,经受了严峻的屈辱性的考验。1955年受“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牵连,她被囚北京功德林监狱近两年;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再遭批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再度以“潘扬案”被押秦城监狱,1975年获释。1982年获平反。该年底她服安眠药自杀身亡。1982年在悼念关露的座谈会上,关露的一生被盖棺定论为“忠诚于党,坚守信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身败名裂也毫无怨言”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斗士”。著作用两部分分析关露,第一部分从关露的自传体小说看其思路历程。
脱稿于1930年代末的自传体小说《新旧时代》与《黎明》,见证了五四时期中国女性在各种社会冲突中艰难地发现自我的过程。关露笔下的父亲是一个父权制的典型形象:重男轻女,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她的母亲则受过良好教育,坚持女儿也应受教育,她教给关露独立和自由的意志,母亲成为关露生命中第一个启蒙者。此后关露从不同人物身上经见了不同的观点,形成自己的思想。关露从认识收留逃婚出走的她的刘道衡开始接触社会主义思想,之后遇到的皆是左倾知识分子,所以她成为左翼文学的一份子并与中共党组织发生联系是情理之中。这一时期关露的诗歌创作表现出在祖国存亡危急关头她所怀抱的坚定的爱国主义信仰。何为爱国、如何爱国,以及由此而来的势不两立的忠奸之辩,在她心中早有定见。所以,关露从1932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那一时刻起,就抱定了服从党的纪律、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决心。这使她的性别和权利意识、对个人信仰和价值的追求,被笼罩在在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情感及抱负之下。
不过包括奉命投敌后,她的“小我”和“真我”还是不时表露。一方面她有心理压抑和苦衷,另一方面她从未真正丢掉五四新文化运动启蒙的女性自主意识。她写下《东京忆语:神经病态的日子》,内容上的时空转换和表达方式的大幅跳跃既是理智与情感的对话,也是以一种迂回曲折的方式自明心迹。关露关注男女平权问题,发表打破封建专制为基调的女子贞操观念,对发生在身边的杀夫案和小说中的潘金莲角色进行辩护。相对于延安的中共知识分子和作家,比如丁玲,1940年代初发表《我在霞村的日子》讨论战争下妇女贞操问题,丁玲使用爱国主义为失去贞操的慰安妇辩护,强调“进步”妇女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宝贵的贞操。而关露的写作内涵和控诉因她启蒙过程的影响,则更接近人道主义,而非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
如果说关露的前半生到此为止还是带有罗曼蒂克色彩的,那么从她1942年奉命投敌的那一刻起,党成为她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效忠对象,血雨腥风和屈辱压抑就伴随了她的后半生。她承诺接受潘汉年的警告,永不为自己的“汉奸”身份辩护,这就意味着她必须做好比牺牲生命更艰难的准备--牺牲荣誉。证之以1939年刘少奇在延安演讲《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强调的绝对的牺牲和绝对的忠诚,可以说关露做到了。作者认为关露是一个抱有集体主义、国家主义、女权主义的女作家、中共党员,这几种身份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形成了关露后半生悲剧的根源。
1949年后几乎每一次政治运动关露都没能逃得过。频繁的政治运动造成她的压力无法纾解,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境况下,关露“犯病”了。她最早表现出的“不正常”是1945年8月在中共安排下回到苏北新四军战区之后。先是她在军调小组的会客室遇到时任《新华日报》副刊主编的蒋锡金,一见面就哭。蒋锡金“听她谈得有点颠三倒四,摸不着头脑”(第115页)。新华社社长兼《新华日报》总主编范长江和华中局宣传部长冯定都认为,鉴于关露的汉奸名声,对关露的投稿,一定要让她改名才能刊登。同时又嘱咐要善待关露,不要刺激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此后蒋锡金对于不断写作投稿的关露,只好奉命劝她从国家大局出发,“忘掉关露这个名字”。关露愤怒地骂道:“你不是一个诗人!”(第115页)此后关露的病总是间歇性的发作。1955年在北京功德林监狱,“(关露)一犯病,精神就失控,喝痰盂里的水,不知道脏;躺在水泥地上睡觉,不知道凉……”(第113页)当关露1970年代末从秦城监狱释放,参加第四届文代会时,她“变得很沉默,不大爱讲话,已经白发苍苍,好像对许多事情都很冷漠,反应也较迟钝,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第116页)。
作者认为,关露的哭哭啼啼还是她的“犯病”,都反倒说明了她是一个正常人。她牺牲名誉、不为自己的“汉奸”行为辩解,长期煎熬于假面之下的“无怨无悔”并没有到完全舍弃自我的地步。她希望以“真”名重返文坛,就是因为迫切地想为自己“正名”,找到那种同志之间“热烘烘”的情感。做真实的“我”是关露一生最大的渴望和缺憾,这个愿望被“组织”一次次无情碾碎。“组织”是知道关露清白的,但总是以“大局”为借口,不为这个女子做一言辩解。拥有无限大权力的“党”可以不经司法程序,甚至不告知、不说明就随心所欲把党员打成叛徒,党员不能有丝毫质疑和抱怨。关露的一生忠实反映了一个知识分子如何面对高压政治下效忠主体与客体的复杂关系,如何调整性别自主与政治忠诚的紧张关系。不过作者最后提问:当关露的“真我”重见天日,人们还是依照传统的逻辑把她塑造成一个忠诚楷模,无视她长期以来在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真我与假我之间的痛苦与挣扎,这到底是关露想要的人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关露写过一出谋害亲夫的社会剧剧评,标题是“死里求生,拼命求活”(第103页)--这岂不也是关露一生的写照。当她求得活路时,却发现生活已经没有一丝丝意义,于是,她选择了终结生命。
3,艺术至上的李青萍
将自己的事业和青春绽放到生命最后的是画家李青萍。
李青萍(1911-2004)是湖北人,1930年代中毕业于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西画组,抗战爆发后应吉隆坡坤成女中之聘前往任教,同时参加南洋侨界抗日救国活动。直至抗战结束她的足迹遍及沦陷区大江南北以及日本多个城市。战争结束后以汉奸罪嫌被捕,八个月后查无实据被释放。1949年后先后被扣以特务嫌疑、右派分子、反革命等帽子接受管制和劳动教养,文革中不断受批斗,监禁一年,出狱后捡垃圾、卖冰棍维生。1982年平反,之后恢复举办个人画展,震惊画坛。2004年病逝。
李青萍和她的画作。
李青萍这半生同样是与国民党、日本人、汪政权和中共政权打交道的几十年。她声称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是为了艺术她绝不迴避政治。正是这种人生态度和选择使她的艺术造诣日臻纯熟深邃,也为她的人生增添了很多风云诡谲的变数和陷阱。
1946年10月,李青萍被上海市警察局以汉奸嫌疑罪名逮捕。所列罪行分两部分:一是战争期间往返中国与南洋,回国后在沦陷区各地写生、办画展;二是她与褚民谊和日本海军报道部松岛庆三等日人的交往。庭审法官的问题主要围绕她在沦陷区的个人行踪及人际关系,如“你回国后为什么不住在家里?为什么在沦陷区兜圈子?住在哪里?”等问题。李青萍则答以 “我的生命中只有艺术”,战乱迫使她四处游荡,“我自绘的作品就是通行证”(第137页)。还有对于李青萍曾拜褚民谊为干父,以及与日人苟且、行为不耻,兼且为敌寇搜集情报等指控,最终诉方汉口警察局未能拿出有效证据,被捕八个月后李青萍被无罪释放。
作者分析认为,李青萍此番波折是战后不良的汉奸审判制度和性别歧视所造成。
汉奸案件的侦查权不在司法部门和检察机关,而由各地军政机关负责。它们可以指挥司法警察对案件行使侦查权,并在侦查结束后直接将案件移送法院,无需经由检察官提起公诉。直到1945年11月国民政府颁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将逮捕侦查权回归司法,也并不能够完全排除党政军等非司法机构掌握审奸大权。另一方面李青萍又因为年轻貌美、口才极佳、装扮入时以及特立独行的性格挑逗着大众的想象力。她的身份在时人看来是在女间谍、交际花或艺术家之间,一些小报热衷于渲染她与敌伪官员的关系,极尽煽情之能事,满足大众对于男女私情的偷窥欲望。
其实李青萍的性别困境和忠奸之辩与她在艺术上的空间选择不无关系。战争期间的1942年她搭乘日本军粮舰从泰国回到上海,受到汪亚尘、刘海粟等艺术界师长的看重和照顾,为她游走作画、开办画展提供方便,此后几年李青萍在艺术上奔走最为频繁。她在沦陷区日益活跃、艺术事业越成功,对她的政治名声就越不利。沦陷区由于浮现出一批社会新贵,艺术市场不但没有低迷反而需求量有所增加。加上很多画家避走他地,在沦陷区稍有名气的画家谋生并不是很困难。但是在沦陷区开个展必须打通关节,仰承敌伪官员鼻息,而日伪方面也希望社会文化各界协助捧场。比如1941年4月成立的中日文化协会上海分会,负责宣传大东亚战争,由七十六号特工总部头目李士群担任理事长。次年7月成立的上海洋画学会就宣称为推进大东亚战争以来的文化事业,“谋中日两国洋画艺术之沟通与交流”(第154页)。它的政治性格鲜明若此,李青萍能顺利赴日开办画展,只有与该协会保持良好关系方可办到。所以一方面妇女解放、独立自主当然包括社交自主,但是这种社交自主又给李青萍带来汉奸问题和性别困扰,这是战争带来的极大的吊诡。
李青萍原本与中共并没有打过交道,但1949年10月,她在郭沫若引荐下为重庆大火赈灾和庆祝西南解放军胜利举行义卖画展,受到中共高层的褒奖,由此拉近了李青萍与新政权的距离,她成为红色中国的主流画家。但是不久就因她艺术家的自由本性和中共所要求的集体意志发生冲突,并步步升级。1950年,她因为经常抱怨开会和政治学习占用太多时间,受到“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目无组织、领导和纪律”,实则是“海外关系复杂”的指摘,最终以抗拒镇反运动的由头被遣返回故乡湖北荆州。1952年她回到荆州后,因“特务嫌疑”成为管制对象。1955年在反胡风运动中,她被人检举“敌视政府、辱骂领袖、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以“现行反革命破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58年在反右整风运动中被划分为“极右派分子”,受到劳动教养的处罚。1966年文革开始后,被红卫兵抄家揪斗成为家常便饭。
李青萍曾表白自己是一个“忠于祖国、热爱党”的艺术工作者,只不过按照当时的忠诚逻辑,一旦沾上“历史问题”、“海外关系”、“特嫌”、“右派”、“反革命”的标签,就像烙印一样很难清除。这可以解释她的命运为何沉浮不定,得不到认可,长期受到管制和劳动教养这种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强的非正规法律处理方式对待。但是她从头到尾只坚持她是个艺术家,在身体、画风和心灵方面追求自由。这种强烈的情感照亮了她的人生之路,也使她的艺术生命之树常青,算得上守得云开见月明。
4,亦真亦幻、亦正亦邪的川岛芳子/金璧辉
五个研究对象中,川岛芳子是身份(包括性别和个性)最复杂、国族认同最多元、忠奸关系最难分辨的一个。
川岛芳子(1906-1948),满洲镶白旗人,汉名金璧辉,肃亲王善耆第十四女,满文名爱新觉罗·显玗,又名爱新觉罗·东珍,6岁时过继给日人川岛浪速。参与日本在华谍报工作,1932年满洲国成立,被任命为满洲国女官长,次年出任满洲国“安国军”总司令,参加热河战役。战后军统局以汉奸罪嫌将其逮捕,判处死刑。
川岛芳子
首先在国族认同上川岛芳子就是多元化的。1912年宣统逊位,肃亲王、恭亲王为首的宗社党推动了第一次满蒙独立运动。运动失败后肃亲王把自己年仅六岁的十四格格爱新觉罗·东珍过继给川岛浪速,以巩固两人为此运动共同奋斗的兄弟之盟。从此她成为一个推动满蒙建国运动的信物和工具。战后审判中她回答法官“爱国是爱中国还是日本”时说,她“猜想”她爱的“可能”是日本,因为从小川岛浪速就不让她知道自己是中国人,仿佛自己也无法确定自己的国族认同。同时她也强调自己是日本国籍,她的辩护律师也从这个观点为她辩护,强调国民有效忠国家的义务,当国籍与血统冲突时,国籍关系优于血缘。但问题复杂在于,川岛芳子的国族认同里还有一个满清的选项。被汉人推翻的满清王朝既是中国,又不是中国;既包含中国,又自外于中国,对于满蒙独立大业的认可在她心里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川岛芳子在审讯中不断诉诸广义的亚洲区域联盟概念,试图以此超越狭隘的中日满民族主义,但是面对日本人的侵略,她的这套多元种族认同的说法很难被中国人接受。
不单是认同问题,国籍问题更是关涉川岛芳子量刑的关键。以国籍法来规范国民与国家的关系,是现代国家兴起以后的现象。因此国籍在战后汉奸审判中成为论罪量刑的一个标准。针对川岛芳子国籍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假设性方案:1,承认其日籍,应在军事法庭以战犯罪论处;2,承认其本籍,就交由汉奸委员会以汉奸罪论处。日本国籍法规定,父母是日本人,子女才能取得日本国籍。川岛芳子在接受审讯时,为避开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情况而编造出生年月,同时声明自己是日本国籍。但是这两项都没能如愿,因为川岛浪速如实向法庭陈述了收养经过。而且河北高等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把川岛芳子和汪精卫的接触列为通敌叛国的罪证之一,以“割裂中国领土,分化国府政权”罪判处川岛芳子极刑。
川岛芳子给后人留下的深刻印象还在于其时男时女、不男不女的张扬性向,性别认知或许就像她的国族认同一样混淆不清。川岛芳子从不讳言自己的性向问题,并且从来都是高调谈论此事。她曾告白自己是在1922年16岁那年的10月6日晚9点45分,告别了“女”性身份。两年后她更毅然断发,称自己是医学界所说的“第三性”。虽然早有传闻川岛父女的不伦关系,但是直到1956年芳子之兄才证实了她16岁被养父性侵的事实。川岛芳子的性向问题若用女权主义理论来讲,可以理解为对男权为中心的性别在之关系的认同和向往,并且这种表现和国族认同密切相关。
川岛芳子利用手中的“权力”翻云覆雨,善事恶事都做了不少。在现存的汉奸审判档案中有四份她在沦陷时期搭救北平老百姓、有功于抗战的文件。饶是如此,川岛芳子在北平民众尤其是京剧伶界中的口碑仍然是贬大于褒。虽然不少艺人被川岛芳子从日本人魔爪下救出,但这不过是她逞强好胜、显耀手段的方式,同时被救的艺人们从此又不得不受她颐指气使、断不了年节孝敬,仰承脸色。“金司令”成了百姓和伶人们口中“恐怖”的代名词。
这个亦真亦幻、亦正亦邪的川岛芳子,在1948年终结了她的生命。临刑前,她写下“有家不得归,有泪无处垂;有法不公正,有冤诉向谁”的诗句,这正是她这个国族认同多元、身世真假参半、性别取向另类和善恶混沌的漂泊灵魂的隐喻。
5,效忠于母亲身份的贝安加
安全回归母国和母亲身份的是来自意大利的贝安加。
贝安加(Bianca Sannino,1918—1993),意大利籍,16岁时嫁与在意大利陆军大学就读的香港华侨谭展超,两年后带儿女随夫返华。谭展超奔赴抗战,先后任职孙立人麾下及参加印缅战役,夫妻感情生变。贝安加携子女定居上海,为生活计,开始以社交名媛姿态为日本情报机构搜集情报。战争结束后,美国战略情报署葛雷中尉以间谍罪嫌将之拘提移送广东行营法办。两年后广东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判以无罪。后贝安加带子女回到意大利,经营服装店,事业卓然有成。1985年写成自传体间谍小说《鸦片茶》,出版后轰动一时。去世于美国旧金山。
1945年末、1946年初,美国广州特业处海军中尉葛雷(M. Grey)将意籍女性贝安加战时从事间谍活动的调查报告送给广州战犯管理组组长,指涉她有“日本间谍罪”之嫌,称贝安加利用个人人脉将在沪外侨从事黑市金融交易与非法财产转移等信息提供给日本人,从中获利。而且贝安加在上海沦陷区的所有经济、社交活动几乎都与日本人有关。报告中还有贝安加充当舞女、从事皮肉生涯的内容,认为贝安加是既“投机”又“危险”的女人,善于“背叛”和“欺骗”的女人。
1946年,国民政府战争犯罪处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开始正视处理战犯的国家管辖权。就此而言,审判战犯不只是司法意义上的惩奸除恶,也具有宣示国家主权的作用。葛雷既是以“私人”名义提交报告,那就意味着主动放弃美国方面的管辖权主张。第二方面军司令长官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对待汉奸、战犯态度忠奸分明,提出管辖权主张,强调“国家的正义”超越派系斗争。面对法庭审讯,贝安加叙述了一个外国女性嫁到中国又被抛弃的颠沛流离、艰难曲折的故事,至于从事美金黑市交易她倒供认不讳,但直言那是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广东高等法院认为,在沦陷区飞来飞去,不能以此为由推断其有“图谋敌国反抗本国”之行为,间谍罪难以成立。而至于战犯罪,法官认为,贝安加向日人密报上海外侨财产,或利用日本特务机关特权从事黑金交易牟利,并未违反中国国家利益。罪名几番改易,在具备审判权在我的情况下,考虑到行政、外交、社会观瞻及兼顾和意大利与罗马教廷的关系,贝安加最后获判无罪。
贝安加本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力图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即便她曾向主教忏悔说自己真的是“放荡不羁、生活糜烂”,她也有许多活下去的理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她的四个孩子。谭展超和贝安加虽各心有所属,谭仍然义不容辞地展开营救。他向长官孙立人求情,理由也是对一个母亲的同情。贝安加保外就医期间,谭展超每日不间断的探望,使他们孕育出一个新生命。而根据各国律法,孕妇皆可减免刑期,给与相当程度的照顾。著作分析这极有可能是贝安加精心无比的算计,既是对自己所爱过的男人无从宣泄的爱恨情仇,也是一个外国女子对抗中国司法体制的孤独一战。
相比前面几位女性,意大利国籍是贝安加的不同之处。贝安加从未放弃意国国籍,她在法庭上宣告的认同中国或许全出于不得已的苦衷。在她心里,无所谓对国家的忠诚与背叛,只有对上帝的忏悔和爱情、亲情之见证。
五位女性的故事都处于现代中国建立的大转型过程中。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建立和个人意识的觉醒。一方面,忠奸之辩从效忠君主朝廷转为忠于国家--但五位女性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我们刻板印象中的“抗战”与“爱国”。另一方面女性觉醒作为社会转型的一大特色,著作把性别问题融入忠奸之辩的讨论并呈现其复杂性,从个人角度仰视、解剖“汉奸”这个大词,让五位女性的身世命运最充分淋漓地展现了“忠诚与背叛”这个主题。此书或可与加拿大史学家卜正民的《通敌:二战中国的日本特务与地方精英》(林添贵译,台湾远流出版公司,2015年7月)对照来读--大陆版名为《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潘敏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10月)。两书都跳出了民族国家的框囿,皆为“眼光向下”的研究方法,一个以地方社会史的写法呈现了一段非常时期“灰色地带”的研究;另一个可以说从微观文化史角度描摹了同样一种难题,他们二人的爬梳解答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