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
香港法院按照人大2016年11月的主动释法原则,于14日裁定4名透过民选产生的泛民立法会议员,有民主派立法议员和法律学者担心,今后议员就任宣誓倘若依照这次的判例,香港特区政府可以褫夺大批北京眼中视为反中乱港的泛民议员,而且人大释法对宣誓的规管,已大大超越北京所说纯粹为打击港独。
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14日在审理梁振英政府对4名民选泛民立法会议员的司法覆核时,多番引用人大常委在2016年11月7日主动就香港立法会宣誓模式的释法。
人大释法源自于当年10月12日立法会新科议员举行就职宣誓,当时鼓吹香港自决的两名当选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因宣誓时将中国含糊念成“支那”,而梁颂恒更穿上写上“香港不是中国”字样的衣服。立法会后来宣布两人宣誓无效,但另外多名泛民议员也因在宣誓时,违反了后来人大的释法原则,其中4人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以及梁国雄更被14日的法庭裁决中,失去议员资格。
但本届立法会议员宣誓时,除了上述4人在宣誓时有带道具及为誓词加料外,不少民主派议员亦有相似做法,如工党张超雄叫“撤回人大8.31”口号,又将他展示单张撕毁;民主党林卓廷叫“689(即梁振英)下台”;本土派议员朱凯廸则于宣誓后高叫“民主自决,暴政必亡”及“反对梁君彦做主席”。
而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宣誓时,更带备乐器,之后大叫“雨伞运动、败而不溃、继续顽强、we are back”。有民主派议员直言,若按昨日法官裁决标准,这些泛民议员基本上也不符宣誓庄重要求,“政府可以再入禀法庭要求褫夺大部份民主派议员的资格”。林卓廷称法官以相当狭窄定义解读有关法例,由于相关议员将提上诉,暂未想过会否遭政府入禀取消其议员资格。
对法官区庆祥是否将宣誓要求定得太严,港学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应待与讼双方上诉时争拗,但他直言值得商榷。区官审理梁、游案时没依赖人大释法,但今次则详细引用释法内容反驳4名议员宣誓行为。当时梁、游提倡港独,而本案4名议员则没有,张认为社会上支持人大释法的声音普遍上希望借释法打击或堵塞港独,但现时对议员的规管已大大超越纯粹打击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