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中华民国台湾立法院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食用猫肉与狗肉。
根据新法案,食用、购买、持有猫肉以及狗肉,将会面临最高达25万新台币的罚款。此外,虐待、杀害动物还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2年监禁以及200万新台币的罚款;如果是惯犯,惩罚力度还可以加倍。推动此次立法的立法委员王育敏说,新法案的通过,说明台湾社会已经拥有了较高的动物福利。
和许多东亚国家相似,台湾从前也有食用狗肉的传统;近年来,食用狗肉已经非常少见,但是依然有零星报道称,一些商贩在销售狗肉。而多起广受关注的虐待动物事件,更是激起了公众的情绪,他们要求立法当局制订更加严格的动物保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