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获刑20个月

在一宗备受瞩目的审判中,香港一名前任领导人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处20个月监禁,此事再次引起人们对香港政治精英和商业巨头之间亲密关系的关注。

曾荫权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是香港被判入狱的最高级别前官员。

上周,曾荫权被裁定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其内阁考虑一名中国地产开发商的广播牌照申请时,未能披露自己的利益。

评审团得出的结论是,曾荫权故意隐瞒了他从房地产开发商黄楚标那里租赁一套三层顶楼公寓的计划,当时这家开发商的公司有多项申请正在寻求香港政府的批准,其中包括一个数码广播牌照。这些申请均获得了批准。

判决宣布后,曾荫权的妻子曾鲍笑薇在高等法院外告诉记者,他计划提出上诉。

“今日是很黑暗的日子,对法庭裁决感失望和伤心。”她说。

定罪和判刑肯定会损害曾荫权的政治遗产,他已经在公职部门工作了45年,其中包括担任香港最高政治职位行政长官的7年。

据公共广播机构香港电台(RTHK)报道,审理该案的法官陈庆伟表示:“从没看到任何一个人从如此之高的位置上如此之快地跌落。”

曾荫权现年72岁,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考虑到他的公职生涯,法官将原来的刑期从30个月减少到20个月。

他还被指控犯有另一项行为失当罪,因为他在提名一名室内设计师获得一项政府荣誉时,没有申报对方在邻近的中国城市深圳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装修了那套顶楼公寓。

陪审团未能就一项腐败指控达成多数裁决,该指控涉及曾荫权从黄楚标那里收取好处——翻新该公寓——以换取批准其公司的拍照申请。这项控罪将于九月重审。

2014年,在另一宗备受瞩目的审讯中,曾荫权副手许仕仁因与一名亿万地产大亨的往来,被判定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