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给予宗教、慈善、科学和其它“施予”性质的非营利组织免税待遇。
总部在华盛顿的宗教自由观察组织”支持政教分离美国人联合会”的执行主任巴里·林(Barry Lynn)说:“美国对范围广泛的组织给予免税待遇的理论是,这些组织行使公共职能,为更广泛的社区的利益服务。宗教机构被包括在这类理应获得免税待遇的非政府行善机构之内。”
很多这些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私人和基金会的捐赠。IRS给予的“免税”资格让这些组织具有合法性,增加了有心捐助者的信心,而且他们给这些组织的捐款在每年报税时可以用来抵免。
约翰逊修正案
约翰逊修正案是1954年当时任参议员、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林登·B·约翰逊提出的税法修改议案,这是为了削弱两家享受免税待遇的非宗教组织的力量,这两家组织当时在花大钱阻止约翰逊当选连任。
修正后的税法禁止免税的非营利组织参与政治竞选。这意味着,它们不能为政治竞选募集资金,也不能告诉组织成员在选举中支持或反对谁。不过,它们可以在本组织之外自由谈论政治问题。
巴里·林说:“修正案的立足点是,免税组织是慈善组织和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基金会,这样的原则不能被公然违反,这些组织也不能跟政治委员会或政党机构相混淆。”
约翰逊修正案并没有专门针对教会或宗教组织,但是反对这项修正案的人当中,最高调的就包括宗教人士。
康奈尔法学院教授和宪法问题专家迈克尔·多夫(Michael Dorf)说:“我们在过去35年左右期间看到的是,基本上说,从1980年的选举开始,福音教会的那种远离政治的传统态度,也就是所谓‘寂静主义’,发生了变化。‘宗教右翼’的出现意味着,美国意识形态光谱中的保守派这一边的人如今觉得,约翰逊修正案成了一道障碍,不利于最有可能支持他们的事业的人参与政治活动。”
保守派基督教组织争辩说,约翰逊修正案违反了美国宪法。
以基督教为基础的保守派社会活动组织“美国法律与正义中心”反对约翰逊修正案。该中心的执行主任乔丹·塞库洛(Jordan Sekulow)说:“我国权利法案的第一修正案、我们建国先贤明确给予我们的第一项权利就是宗教自由权利。我认为,必须要提到的是,这不是包含在权利法案中的某个地方,而是最开始,是第一项受到保护的权利。”
他指出,美国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政教分离,从美国建国开始,政教一直彼此交织在一起。
塞库洛说:“说真的,核心在于,这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这意味着,在讲坛上,你的牧师不能告诉你应该把票投给谁,哪怕教会里的每一位成员都在问牧师应该把票投给谁。”
他争辩说,废除约翰逊修正案不会一夜之间把所有教会都变成政治行动组织,但它将让神职人员可以公开谈论影响到信徒本人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政治与金钱
不过,一些分析人士说,这一辩论的核心其实更多的是关系到钱,因为废除约翰逊修正案将使宗教组织得以涉足政坛。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把捐给政治人物或政治竞选组织的钱在报税时拿来做抵免。约翰逊修正案假如被废,就会撕开一个新的法律漏洞,鼓励个人通过宗教组织进行政治捐款,同时还能享受税收抵免的好处。
巴里·林说,这就牵扯到另一个问题,也就是资金透明度。他解释说,在享受免税待遇的非营利组织中,教会是唯一不必向IRS、公众甚至自己的捐助人披露财务状况的组织。
他说:“因此,如果约翰逊修正案没了,我认为,隐蔽的黑钱就会通过教会进入政治体系。他们实际上就会变成洗钱行动,而且永远也没有义务披露资金来源或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