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颁发法令,要求行政机构和企业定期作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报告,违规者将被罚款1500欧元。
26日公布的官方公报指出,此项法令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国此前通过的《绿色发展能源过渡法》包括“谁污染谁出钱‘(Le principe pollueur-payeur )的环保原则。
官方公布写道,推行此项罚款措施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地方单位和公营部门按期做温室气体排放评估。官方规定,5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250名公职人员的公营部门和至少5万名居民居住的地区要对温室气体排放量做出评估。国家要求上述部门每四年制定一次减排计划。此前对5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要求是每三年做一次评估。
除减少核能比例外,该法案还涉及碳税增长、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禁止使用塑料袋等多方面内容。到2050年,法国将实现能源消耗量减半的目标。
《绿色发展能源过渡法》规定自2016年起发布塑料袋禁令,代之以更为环保的布袋等;还将禁止大型商场与零售商扔掉在托盘中完整包装的食物,鼓励将未售出的食品捐赠给有关机构,以杜绝食物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