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劳动省1月17日发布了《健康保险法》等的修正案概要,随着扩大接纳外国劳动者,原则上其扶养家属(接受劳动者提供的生活供养的家属)要在日本居住才能获得健康保险给付。针对日本人员工的子女在海外留学等情况,还设置了在日本有生活基础的家属可获得给付的例外情况。修正案设想2020年4月1日施行。
目前已向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保险部门会议提交了概要。力争向预定1月下旬召集的例行国会提交法案。根据企业等运营的健康保险组合和全国健康保险协会的规则,除了参保者本人之外,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扶养家属也可以参加保险。在现行制度下,外国劳动者的扶养家属即使在日本没有居住地,也能获得健康保险给付。执政党内部对外国劳动者增加、日本医疗费膨胀的担忧比较深刻。
根据修正案,运营国民健康保险的市町村可以向企业和外语学校确认参保者资格的取得和失效情况。这有助于防止违规参保和遗漏。还提出将个人编号卡(My Number Card)用作健康保险证,设立普及电子病历等促进医疗ICT(信息通信技术)的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