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尘肺病工人的拷问与中国人权的生存权

11月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了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中国代表团强调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成就,也遭到了很多质问与激烈的批评。宗教与言论自由、新疆与西藏少数民族等问题一直是中国人权问题的焦点。中国政府一直以中国特殊的文化历史和基本国情为自己辩护。但是,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向中国政府认可的、甚至大力宣传的人权领域,问题依然存在。

在中国政府的人权工作报告中,生存、发展和减少贫困是中国最大的人权。生存权、发展权是中国政府最强调的人权理念。2016年底,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所以中国保障发展权的首要工作,是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得到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充分实现。中国国务院同年发布的《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中,也特别强调中国政府坚持社会公平,保障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尤其是医疗保障的权利,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生存、发展和免于贫困的权利是中国最基本、最底线的人权承诺。问题在于,什么是生存权、发展权和免于贫困的权利?笔者认为,是中国劳动者通过劳动可以获得合理的报酬和劳动保障的权利,是工伤和劳动损害可以得到公共救济的权利,是贫困和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人们能够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在这些最基本的人权问题上,中国政府真的做到了他们的承诺吗?
就在中国外交部在联合国高调宣传中国的人权事业成就,尤其是促进公民的发展权和中国的减贫工作的第二天,11月7日,300多名尘肺病工人与工亡工人家属在深圳聚集,要求政府履行对他们的基本劳动保障的承诺,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和生活保障问题。
这些尘肺病工人来自湖南耒阳、桑植、汨罗等地,他们在改革开放以后陆续到深圳打工,在高度粉尘的恶劣环境下工作。因为极度缺乏劳动保护,大批的工人换上了尘肺病。根据中国官方的数据,中国有超过70万尘肺病患者。尘肺病几乎不可能是自发性的,是一种典型的职业病。但是,这些工人们没有医疗和工伤保险,甚至很多工人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连劳动关系都得不到承认。而在劳动法不完善的背景下,没有劳动合同是非常常见的情况。
当300多名尘肺病工人和工亡工人家属聚集在深圳市社保局时,他们要求的是救命的治疗费用,以维持每时每刻都在被尘肺病急剧消耗的生命;他们要求的是合理的工伤补贴,在他们失去劳动能力以后还可以维持生活;他们要求的是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很多农村家庭失去唯一的男性主要劳动力以后,老人还能被赡养、孩子还能继续求学。
11月7日的工人维权活动并不顺利,事实上与前一天中国外交部在联合国大会上所描述的情形截然相反。300多名工人和家属聚集在深圳市社保局的办公大厅,希望能够和深圳市政府协商谈判。官方原本答应派出市委秘书长和工人谈判,但接近傍晚时,却出动警察强制驱散静坐的工人,出现了暴力殴打工人和使用辣椒喷雾等手段,有多名工人或家属因为被殴打或辣椒喷雾受伤。
让很多工人格外愤怒的是,官方明知很多尘肺病工人的身体状况,还是使用了辣椒喷雾这样刺激性的武器。这可能是对很多尘肺病工人健康的再次加害。任何见过尘肺病三期的人都会对他们沉重的呼吸声印象深刻。每一口呼吸,他们都要用尽全力。但是在当局驱离工人时,难道连最基本的生病健康的人权也得不到政府的关心了吗?
这已经不是这些工人们第一次来到深圳维权。事实上,这已经是这些工人们第七次到深圳要求解决他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问题。一位在场的工亡工人的女性家属提到,“从年初穿棉袄的时候我们就下来维权了,现在要穿上棉袄了,问题还没有解决。那些话,我听得耳朵都起茧了。”这也不是唯一的一批尘肺病工人。即使是官方认定的数据,已经有超过70万人。很多尘肺工人还在维权的路上,而很多工人已经因病去世,再也看不到他们不知道何时才能等到的赔偿了。
中国国务院的人权白皮书特别强调减少和消灭贫困。今天,尘肺病工人和工亡工人家属就是站在深圳市政府面前的贫困者。中国减贫工作的人权白皮书也特别关心贫困中的妇女、老人、儿童。因尘肺病去世的工人,留下的就是农村的单亲母亲和可能失学的儿童。有些村庄里兄弟几个都相继因为打工得了尘肺病,留下的是无人照顾的老人。
中国政府总是强调,各国必须走适合自己特点的人权发展道路,在不同的阶段有优先发展方向和重点。那今天中国处在什么阶段?改革开放40年,2.8亿农民工在为国家的发展做贡献,但是他们自己的发展权、健康权、医疗保障权、工作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适合中国特点的人权发展道路到底是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为劳动者承诺的、也在联合国大会上给世界承诺的贫困人口的生存权能不能得到保障?
11月8日,湖南的尘肺病工人们再次聚集到深圳市政府。尘肺病工人们是不是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医疗保障权都得不到回应?这个问题在拷问当局,中国工人的人权底线到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