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坏账银行发展正引发监管层重点关注

银保会法规部正在起草关于地方AMC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规范业务发展,弥补制度短板。为全面深入摸清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经营的风险底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和标准,中国银保监会连发三份特急调研函,要求就地方AMC经营情况,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AMC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消息人士引述文件通知称,是次要求各银监局开展的专题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模、业务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成因分析、应对措施,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地方AMC开展业务的方式弄虚作假、粉饰报表等问题。
银保会并给各地方AMC下发了关于报送经营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方AMC向法规部报送去年和今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情况等。
此外,银保会还向各地金融办发函,商请金融办就地方AMC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不规范或者高风险的情况,例如协助商业银行粉饰资产状况、投资贷款等业务规模明显大于主业规模、资金投向与宏观调控政策相悖等提供相关材料。
**地方AMC行业发展待规范**
去年底,银监会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四大AMC的业务发展进行规范,引导资产公司进一步聚焦不良资产主业,但地方AMC的监管规则体系目前仍处于”空白期”。
一位地方AMC高管对路透表示,专题调研”来得有点突然”,估计银保会合并后相关监管部门可能希望借此机会对AMC行业全局性摸底,也不排除前期有一些地方AMC已经暴露了潜在的风险,比如开业以来没有作为,甚至出现潜在的股东纠纷以及流动性风险,监管层有必要全面摸清风险底数。
另一位地方AMC人士也对路透谈到,除了几家地方AMC业务已形成一定的错位竞争的特色,大部分AMC仍存在盈利模式单一,缺乏真正处置能力等诸多问题;又比如吉林首家地方AMC解散暴露出来的股东结构问题,对行业发展而言未来也有必要对股东准入门槛进行规范与限制。
中国地方版坏账银行首批于2014年7月落地,当时银监会分别批复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广东5个省市五家地方AMC可在本省(市)范围内开展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
2016年10月,银监会放宽”一个省可设立一家地方AMC”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再增设一家地方AMC,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7家地方AMC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已增长到1,54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已经超过4,000亿元、净资产超过1,500亿元。
上周,中央委宣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799.HK)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华融是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