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债”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本土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2005年获准发行,同年10月由亚洲开发银行(亚开行,ADB)和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IFC)首发。熊猫债券相当于外国企业在日本市场发行的“武士债券”。
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一环,中国政府一直在推动熊猫债券的发行。设想国外的中央银行等使用持有的人民币来购买熊猫债券。熊猫债券最初只有亚开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能够发行,2014年企业法人获准发行,2015年外国政府也获准发行。德国大型车企戴姆勒及韩国政府等均已发行熊猫债券。
虽然三菱东京UFJ银行、瑞穗银行、三菱商事等日本企业的中国法人曾在中国本土发行过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但日本企业的总部尚未发行过熊猫债券。中国为了吸引海外资金,推进了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2016年底,海外机构持有的中国债券金额达到8526亿元,比2015年底增长13%。
日本企业将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熊猫债。中日两国金融监管部门近期将就批准发行所必要的信息交流框架达成协议。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与瑞穗银行正在向中国监管部门进行发行申请。这将丰富日本企业扩大中国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融资手段。中国的目的是把海外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吸引到国内债券市场上,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尽管日本企业的中国当地法人此前曾在大陆发行过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但总部设在日本的金融机构和经营企业尚未有过发行“熊猫债”的先例。
发行“熊猫债”需要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的批准。作为前提,需要与中国政府之间就会计审计法人的监督与检查建立信息交流框架。拥有审计法人监督权限的日本金融厅和中国财政部将在12月22日就信息交流框架达成协议。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和瑞穗银行考虑如果得到批准,希望尽快发行。中国已确认了向外资开放金融市场的方针,两家银行认为这是扩大业务的大好机会。预计银行以外的企业也将紧跟发行“熊猫债”。
和贷款相比,债券大都是长期的,更适合需要一定回收时间的设备投资。一般情况下总公司的评级高于当地法人,因此日本企业可降低筹资利率。 日本企业在中国开展业务有时需要从日本汇过来日元,将其兑换成人民币来确保必要的资金。如果能发行“熊猫债”的话,就可以减少由于中国突然改变外汇管理规定而导致无法募集资金的风险。此外,在当地募集资金还可以降低汇率风险。
中日两国政府2011年12月达成了关于人民币进行全面合作的协议,但之后的 2012年9月由于日本政府将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国有化而导致两国关系恶化。国际机构和欧洲企业不断发行“熊猫债”,而日本企业没能发行。
10月十九大结束后,中日关系开始朝着改善的方向发展。在“熊猫债”之外,中日也有围绕人民币展开合作的可能性。
中国通过增加“熊猫债”,希望为停滞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注入活力。如果评级高的海外企业发行“熊猫债”的情况增多,还能容易吸引海外的投资机构。通过促进企业筹集资金,还可以期待日本企业扩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