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后新"宗教事务条例"限制更加严格

时隔12年,中国在9月7日公布新的《宗教事务条例》,旨在反应中国和世界形势的“深刻变化”。分析人士认为,《条例》与原来的版本相比限制更加严格,但是执行力仍然面临考验。
据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不允许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其他机构传教、设立宗教场所等。
新华社报道说,修正条例是为了反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国主席习近平强调要保证防止通过宗教的外国势力渗透,以及防止极端主义思想的散布。
人民日报9月8日发表评论员文章称,新修订的《条例》更好地体现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宗教活动也要受到法律约束。
中国共产党一直表示会保护宗教自由,但与此同时紧密控制宗教活动,并只允许官方承认的宗教组织进行运作。
新的《条例》也将对网络上对宗教问题的讨论、宗教集会、宗教机构筹款以及宗教建筑的建设进行监管。
《条例》的草案送审稿在去年9月发布并寻求评论,过了近一年,这份条例才完成草案的审核,并由国务院公布。美国普渡大学社会学教授、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杨凤岗认为,费时较长的原因,应该是政策制定层内部存在意见分歧和讨论。
从新的条例来看,最后是强硬派占了上峰。与征集公众意见的草案相比,最终的《条例》版本限制更多。杨教授认为, 一些直言不讳的律师和法律学者的意见完全没有被采用。
杨凤岗教授通过邮件对美国之音表示,不同宗教存在不同的主要问题,但《条例》中的内容针对的是所有宗教。他举例说,宗教商业化是佛教和道教的主要问题,《条例》规定商业化方面的限制并且禁止在户外修建大尊宗教雕像。对于伊斯兰教来说,宗教激进化是主要问题,《条例》中也表达了进一步针对分离主义、激进主义和恐怖主义行为的控制。
对于天主教来说,杨凤岗表示,新版与2005年的版本并没有显著区别。 对于基督徒来说,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在近年来面临越来越多的限制。《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杨凤岗举例说,一些地方的人已经收到通知,停止设立学龄儿童夏令营,或是周日学校的通知。他说,《条例》在明年年初开始实施后,对于家庭教会的限制措施会更加严格。
微博上网友们也对《宗教事务条例》展开各种各样的讨论,由于是国务院公布的条例而不是人大通过的法律,一些网友质疑条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网友“平衡中的失衡”说:“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这一条,耐人寻味”。
网友“我美希望川统领”评论说:“再好的法律法规,如果不认真执行那就顶个屁用”。
杨凤岗教授表示,就像2005年的条例一样,他预测2018年的这个条例也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杨凤岗说:“家庭教会是“屋里的大象”,谁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条例假装看不见(看见了不明说),意在打压(以往的打压失败了),旨在围剿封死。但形势比人强–有利于家庭教会发展的社会因素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