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内阁官员周一表示,政府同意修改死刑条例,让法官有权根据个别案件来判刑,而不必强制判处死刑。
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奥丝曼(Azalina Othman)表示,内阁一致同意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条文中,增加授权法官对毒贩不需要判处死刑的新条文。马来西亚自1992年起,共处死1174名囚犯,包括651名公民及523名外国人,这些死刑犯中大多数是毒贩。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支持当局的这项决定,认为这是全面废除死刑的第一步。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基金会对这项决定也表示欢迎,说此举符合目前全球废除死刑的趋势。但是也有声音担心,放宽刑罚后难以解决毒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