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一书的作者高文谦先生毕竟是中共高层体制内出来的人物,对中共政权鼓吹的所谓“重大政治改革”的看法非常理性和接近实际。他认为:设立监察委,官媒大力造势,称之为“第三次政改”,这纯属忽悠。区别真假政改的试金石是共产党至高无上,还是法律至高无上。设立监察委,搞的还是党国一体,同体监督,换汤不换药。中纪委权力过大,手伸得太长,早就被人诟病,成立监察委,就是为了给中纪委遮羞,为王岐山因人设庙,十九大留任铺路。监察机构改革的关键在于,由谁来监督党,谁来监督习近平?不解决共产党凌驾于宪法之上的问题,一切都是放空炮。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既然中纪委和国务院监察部合署办公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了,为什么又要“改革”出一个监察委?
却原来,中纪委与国家监察部之间的关系有一个不对等的问题。试想,习近平以中央军委主席名义“兼任“国家军委主席,这个国家军委本来从机构角度就是”莫须有“,只不过是一块对外进行军事外交时才派得上用场的招牌而已。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机构的级别是清清楚楚的,与同样是要通过”选举“产生的国务院是平级的。
而与中纪委合署办公的国务院监察部只是一个国务院下属的部级机构,与表面上也是国务院下属的,其机构实体是中央军委外事办公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同级。
众所周知,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同时就是“国家军委”主席,而国防部长则一般由一名军委副主席兼任。而在监察委未成立之前,正国级的中纪委书记当然不能屈就国务院监察部长,所以一直以来只能由一名正部级的中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部长。
如此一来,中纪委书记直是一个无法有“行政”职务的专职党干,对外活动很受制约。比如王歧山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期间可以满世界跑,但出任中纪委书记之后,虽然官至正国级,他唯一具备的中共党内身份太有局限性—-特别是他想出访西方民主国家的时候。
当然,未来中纪委书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席身份出访可以得到相当于西方国家议长的外事礼遇也只是成立监察委的考量之一。而成立在行政级别上与国务院平级,如此一来就能够与党内的中央纪委在级别上对等的国家监察委,就能够让中纪委在对内施行权力的同时,还能打着国家监察委的名号,名正言顺地对所有中共政权治下的所有有人的系统实行所谓的“全覆盖“。第一,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二,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第三,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第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第五,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成立监察委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因驱动,就是要让中纪委日后可以打着国家监察机构的招牌行使检察院和警察的权力,详细的内容,留待下篇文章详细介绍。这里最后要说的是在中共内部已经早有讨论国家监察委的领导人使用什么名称的问题。既然叫委员会,应该只有委员长和主任两个称呼较有可能,但委员长的称呼与全国人大雷同,应该不会列为首选,可以仿效的是习近平上台以来新成立的第一个正国级机构叫国家安全委员会,他自任主席,那么即将成立的另外一个新的正国级机构既然也叫国家什么什么委员会,那么其领导人也应该是称之为主席才是。所以中南海里已经风靡的说法是:“王歧山不但十九大上留任政治局常委,而且还要当主席”!
当然,他会是以中纪委书记身份在全国人大上“当选”监察委主席—-就如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就一定要在人大会议上“当选”国家军委主席一样。(作者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