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的孙子吗?”奧斯汀(Austin)跟我一起出去时,人们有时会这样问她。
我喜欢看她虚荣心作祟,平静地偏过鬓发如霜的小脑袋,操着经过刻意修饰的南方口音纠正他们的样子。“不,亲爱的,他是我的朋友。”
此时,人们常常挤出一个微笑,转身走开,也许是担心在酒吧里闲坐或在超市里逛悠、像青少年一样情不自禁笑出声的这位老妇人,和这名年轻一些的男子之间存在超越友谊的关系。
至于为什么情不自禁笑出声,我无法说清楚。让我们欢笑的似乎常常是共处时的某种深层次的喜悦。友谊可以像它那更为熠熠生辉的表亲爱情一样,是一种难以控制的化学反应,也可以像爱情一样,在一瞬间发生。
遇到奧斯汀的时候,我40出头,并没有在寻觅新朋友。我孤身来到俄勒冈的这个小镇上,是为了写完一本书。因此,当一位瘦骨嶙峋、长着蓝色眼睛的女士敲开门,自我介绍说就住在对面,想知道我是否愿意过去看看她的花园——或许还可以来一杯加奎宁水的杜松子酒时,我礼貌地拒绝了。
不过,目送她姗姗离去,我在她的丝绒便鞋和起皱的衬衫中感受到了一种奇怪的心痛,一丝幽幽的悲伤,我觉得最好称之为孤独。我猛地冲到土路上,告诉她我很抱歉,她来之前我正在工作,但我很愿意参观她的花园。
“不要加奎宁水的杜松子酒?”她说。
“当然也要,”我红着脸回答。接着,还没等我提议把拜访时间定在下周,她便说道:“那我们过会儿见,4点30分怎么样?”
我必须对她的时间观念表示称道。有本钱把事情往后推的人才会跟人约在下周。已至耄耋之年的奧斯汀显然不会这样奢侈。
“我喜欢你的脸,”她后来承认,告诉我她看到过信箱旁的我。
当她倒杜松子酒的时候,我告诉她我也看到过信箱旁的她,也喜欢她的脸。
“要是我的眉毛再漂亮一点就好了,”她说。“它们从前可是又浓又密。”
她的花园令人惊叹,不像侍弄出来的,倒像梦想出来的,有一种哥特式的狂野,一种不拘定法的优美。
黄昏时分,来了一只鹿,吃着酸苹果树的花。我们已经聊了几个小时,有些微醺,随后走进厨房准备晚餐。奥斯汀是一名退休的心理学家,游历过很多地方,能说糟糕的西班牙语和更糟的法语,现在是一名画家。她有过两任丈夫,第二任是在这所房子里离世的,确切地说是在起居室内的一张小床上。
“我将来也要这样离开,”奥斯汀告诉我。“这个房间的光线最好。”
我们转向窗户,但阳光已经消逝。我们这么快就能自然而然、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这种感觉预示着好兆头。
“所以你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有一刻她说道。
从一开始,我们的互动所具有的某种特质,就让我联想起童年时代那种可以百无禁忌地提问的友谊。谈及宗教,她自称是一名无神论者。我则承认一直被自己天主教家庭成长经历的幽灵纠缠着。她说她的姐妹相信有地狱,并为她的灵魂感到担忧。但奧斯汀似乎无所畏惧,最不怕的就是死亡。我说我仍然害怕黑暗。
“独自居住,”她说,“会让你变得有点奇怪。”
我笑了,但转换了话题,告诉她想看看她的画作。
后来,往路对面走、返回那个在Craigslist网站上从别人手中转租的房子时,我不禁纳闷我这是在干什么。我提醒自己别忘了原先的计划:躲起来,沉浸在那本书制造的梦境里。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与人交际。多年间我一直在忙活同一本书,当时处于最后冲刺阶段。我可以在几个月内写完草稿,然后打道回府。
此外,如果在闭关期间想要有个朋友,我会找跟我年龄相仿的人一块儿喝啤酒。和一位老妇人在她家花园里喝加奎宁水的杜松子酒?这可不在计划之中。
但下一个周末我跟她共进了晚餐,然后每个周末都是如此。有时候我们会出门下馆子或者在山间漫步。奥斯汀的那些上了年纪的朋友似乎很困惑。
“他是在帮你修电脑吗?”一个朋友问。
当我第一次跟外地的朋友谈起奥斯汀时,他们以为我交了新男友。
“奧斯汀是女人,”我会告诉他们。“而且她已经80多了。她只是一个朋友。”
“真酷。”即便他们这样如此回答,我还是几乎能听到他们内心的声音:“在俄勒冈那边肯定是没什么选择的余地。”
我想,令人困惑的不是两个年龄相差如此悬殊的人成了朋友,而是我们俩实际上成了最好的朋友。其他人都认为我们这段友情有些古怪或者离奇,就像看似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两种动物之间的友情:也许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鸽子。
的确,当我在镜中看我们俩时,看到的是非常奇特的一对儿。一位活泼的白发女郎着装色彩明艳,戴着硕大的首饰,和一名身穿乏味的大地色调毛衣、戴着克拉克·肯特(Clark Kent)式眼镜的黑发男子坐在一起。或许我看上去就像一个书呆子气十足的小白脸儿,或者这位优雅女士的贴心秘书。如果我们看上去完全不合常理,那没有关系。我们大多数时间都在注视彼此。
一天晚上,奥斯汀谈及了她还是学术界的一名中年人妻时的生活。“我完全错失了1960年代的狂野,”她说。
我告诉她我也错过了。
“你那时还没出生呢,”她说。“或者刚刚出生。”
我们常常一起下厨,就像第一天晚上那样,随后奥斯汀会把自己正在画的画拿给我看。应她的要求,我也开始把自己正在写的书读给她听。我们相互给出反馈意见;各自的工作都有了改善。
六个月的租约到期时,我续租了。小说尚未写完。此外,我觉得自己不可能遇到更好的邻居。
不知不觉间,三年过去了。我一周写作七天,大多数晚上都与奧斯汀共度。她有时会感到一阵头晕,和我一起走路时会挽着我的胳膊。她常常词不达意。当她想要拒绝外人来访,以便专心作画时,会在工作室的门上挂了一个牌子:请勿“破坏”。
很快她开始头疼,词不达意的情况变得更为严重。“我需要‘扭曲’来电,”她说,意思是她需要筛选来电(“扭曲”[screw]和“筛选”[screen]音近——编注)。
我们大笑,然后变得严肃起来。她预约了做检查的时间。
现在,她得上医生所说的那种在颅内快速肆虐的疾病已有八个月。他们说病情会不断恶化。如果幸运的话,她还有一年的时间。虽然不愿相信这一事实,我还是做着准备。
怎么准备?信守我对她的承诺。
奥斯汀在病症得到确诊的几个月前参加了一场婚礼。她向我展示了新人在婚礼上分发的结婚誓约,那是一份详细的清单。我按照奥斯汀的吩咐细细阅读了一番。我们当时正坐在车里,等着我们喜爱的泰国餐厅开门营业。
“我这一生从未和男人有过这样的东西,”她指的是誓约。“我们彼此相爱,但我们没有这个,”她哭了起来。她以前很少哭的。
我握住她的手说,“好吧,你可以和我有这个。除了性,什么都行。”
此刻,猴子亲吻了鸽子。
那天晚上,我有了一种古怪的认知:我生命中某些最棒的罗曼史其实是一段段友情。它们在很多方面比情欲之爱更不可思议:更细腻,更无私,与友善更契合。
当然了,奥斯丁会早我很多年离世。但重点不在于此。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奥斯汀又画了几个月,用炽烈的色彩画着些飘忽迷幻的自画像。那是她最好的作品。不过后来她累了,很少离开沙发。我陪她面对面坐着,我们的腿缠绕在一起。
“读书给我听,”她说。
当我跟她说那本书已经写完的时候,她让我为她读些新东西。但每次我这样做,她很快就会睡着。
而我不会离开。我凝视着窗外。奥斯汀说的没错。这个房间的光线最好。
最近,她的头发变得稀疏了,但前面的白发被朋友的女儿挑染成了紫红色,颇具视觉冲击力。她看上去就像我上高中时也许会约会的某个朋克女孩。
我最近一次前去探望时,她变得精神了一些,说道:“哦,维克多,我昨天尝了最棒的甜点。”桃子和康涅狄格。你尝过吗?
“没有,”我笑着说。
我喜欢这个创意。两样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东西。猴子和鸽子。桃子和康涅狄格。没错,看似不可能在一起——但那滋味美妙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