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5日电)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前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遭起诉。共军军事检察院今天表示,根据法令,可循两途径开除取消郭伯雄的军籍和军衔。
新华社今天报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立案侦查,日前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报导用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就郭伯雄案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的方式表示,对郭伯雄军籍丶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共军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指出,对犯罪军人军籍丶军衔的处理有两种途径。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20条第4项和第145条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军籍丶取消军衔。
另一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28条和「中央军委关於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第2条规定,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军衔;再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120条第2项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军籍。
共军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还指出,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