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因受贿被判入狱16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中国国资委前主任蒋洁敏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企人员滥用职权被判入狱16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中国媒体报道,在湖北汉江中院在公开审判中,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企人员滥用职权,4月中旬在湖北汉江中级法院审理。

蒋洁敏被指在2004至2013年,在中石油集团及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同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事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透过妻子索取或非法收受14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蒋洁敏曾受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蒋洁敏还被指个人及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个人及家庭合法收入,差额庞大,但他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加上他在中石油任职期间,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

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蒋洁敏是在2013年9月1日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当时出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并成为自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中央委员。

而在就任国资委主任前,蒋洁敏曾长期在中石油集团任职,最后离任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周永康曾经长期在石油行业任职,因此被视为是中国政坛“石油帮”的首领,而蒋洁敏则是“石油帮”主要成员,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周永康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卸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但于2014年7月29日被指“涉嫌严重违纪”受到中纪委调查,并在2014年12月5日被开除党籍,随后被检察机关立案逮捕。

6月11日,周永康在天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