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5年8月28日晚间,中恒集团发布公告,公司2015年8月28日收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许淑清涉嫌犯罪线索指定管辖的通知》要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司董事长许淑清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接受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决议,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之后,许淑清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此后的工作时间内连续拨打许淑清的手机,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也没有回复记者的短信。中恒集团其他高管没有说明许淑清的去向,亦没有确认她是否正常出席8月31日的股东大会。
有多个信息源指出,许淑清与南宁原市委书记余远辉交往过密。不过,许淑清稍早前在其办公室对记者否认了其与余远辉的利益关系,称向余只是“汇报工作”。
意外辞任
自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发布许淑清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消息后,截止到发稿前,记者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广西人大网站头条位置刊载的信息显示,8月2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类似的情况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曾出现。7月24日召开的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银邦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7月30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河池市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银邦克(正处)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记者在8月25日上午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选联委负责全国人大代表联络事务的工作人员,询问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原因,是否涉及违法或违纪问题,对方称不了解具体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议程早在8月14日就已经拟定。也即说,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事项在此之前就已提上了议事日程。
中恒集团官网资料显示,许淑清最后一次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现身是7月28日,当时接待了来自玉林市的全国及自治区人大代表调研组。此前的7月13日,许淑清出席了中恒集团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
在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一职后,中恒集团没有发布相关公告。
“这很不正常,极少有人会主动辞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广西南宁某金融机构负责人说,获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对企业家来说是一种极高的荣誉,许淑清不会无缘无故辞职。
这位负责人称,许淑清与余远辉交往过密,这或是她辞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一个重要因素。
被媒体广为报道的许淑清与余远辉关系密切的一个“佐证”是,余远辉在事发前还多次接见许淑清。甚至在5月22日余远辉被带走当天,许的“九五至尊”号牌(桂D99999)的迈巴赫轿车还长时间停在南宁市委大院。
此前,另有媒体称许淑清与原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有长达十年的“交集”,称双方牵涉到利益输送问题。比如,中恒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中恒南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低价圈地等。
交集余远辉
当地媒体公开报道的资料显示,许淑清确实与余远辉交往密集,余在事发前的一个余月时间内共三次会见许淑清。
5月20日,余远辉事发前两天还接见了许淑清及以色列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贾德·科恩一行,并讨论了南宁伶俐机场通用项目投资事项。而在南宁伶俐机场通用项目4月2日启动时,余远辉还率南宁市部分领导到现场视察,许淑清陪同。
在此期间,余远辉还于5月12日专程到中恒集团考察,称中恒集团的发展对梧州和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都很大,“这除了企业的努力,也离不开历届梧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事实上,在余远辉于2006年至2010年主政梧州市政府、市委期间,确实对中恒集团给予了“大力支持”。
资料显示,余远辉于2006年春节前从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团委书记任上调至梧州市出任市长之职。而许淑清也是在这一年通过“蛇吞象”式的低成本收购成功从广东跨入广西一举控制中恒集团,并由此开始迈向其个人财富的“黄金时代”。
公告显示,许淑清控制的广州保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保宇”,2010年变更为广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现为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在2006年12月7日成功获得中恒集团原第一大股东梧州市国资委出让的中恒集团29.89% 的股份,计65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907元。
令人意外的是,上述交易资产的溢价率仅为10%。即以经审计的中恒集团200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537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总价款为10990万元。许淑清仅以1亿元出头的较低代价成功控制了上市公司。
上述交易一经公布,当时即有“国资流失”的议论。余远辉在2006年12月22日出席中恒集团国有股成功转让庆典会上表示,这次“转让对于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促进中恒集团摆脱困境、增强竞争实力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记者通过查阅中恒集团历年公告资料及有关报道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广州保宇是梧州市政府确定的“首选受让方”,当时的国有股转让方案亦有“量身定做”的痕迹。
根据公开资料,梧州市政府从10多家意向受让方中选择了当时根本不具备受让条件的广州保宇。而广州保宇“为了入主中恒集团成为相对控股股东”,在2005年5月首先出资6000万元整体收购了大桥公司,这成为许淑清入主中恒集团的“跳板”。
大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4628 万元,年净利仅为122万元。广州保宇收购大桥公司后,分别在2005年12 月和2006 年4 月对大桥公 司增资5000 万元和5600 万元,“促使梧州鸳鸯江大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228万元,成为符合和具备收购中恒国有股权的企业”。
有知情人称,余远辉此后获得许淑清赠送的“干股”,“10亿书记”称号由此而出。不过,这一传闻被中恒集团否认。中恒集团副总经理汤彬对记者称,中恒集团国有股权的转让事项早在余远辉到任梧州前就开始了,且转让过程合规合法。
早有端倪?
按照中恒集团有关高管的说法,余远辉与许淑清及中恒集团的“密集”交往均为工作上的关系,没有其他利益问题。
“深圳市领导也经常去腾讯公司,那马化腾就有问题了?”汤彬说,作为地方龙头企业的负责人,董事长许淑清接触当地主要领导非常正常,外界的种种猜测均没有依据,中恒集团完全是“躺枪”。
不过,汤彬是在许淑清辞任全国人大代表前接待记者时作上述表态的。记者在8月26日到梧州再次就许淑清为何无法联络一事询问汤彬,但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事实上,关于许淑清及中恒集团与余远辉的利益关系问题,之前媒体亦有广泛报道。之前亦有媒体报道称,余远辉在任梧州市长时,曾与某落马高官过从甚密。
另一位熟知中恒集团事务的知情人士称,中恒集团与余远辉之间的关联问题早有端倪。在余远辉被中纪委带走的几天后,中恒集团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建国突然被当地检察机关直接逮捕,而不是公安。
公告显示,经梧州市检察院批准,李建国于5月26日被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逮捕,原因是“个人涉嫌犯罪”。中恒集团内部后来透露的原因是,李建国因涉及一笔过桥贷款问题,涉嫌向他人行贿。
“这很不寻常,因为中恒集团在当地的能量非同一般。”上述知情者说,如果真是小额的行贿问题,当地检查机关或不至于毫无征兆地带走当地龙头企业、财税大户中恒集团的财务负责人。况且,中恒集团还是上市公司,检察机关不会不考虑后果。
据称,中恒集团常务副总裁刘廷曾在梧州市委办、政府办任重要职务,并担任过万秀区副区长及梧州市财政局长。仅凭这一点关系,万秀区检察院也要掂量几分,且不说许淑清的“能量”问题。
这位知情人提到,许淑清曾在2013年与原贤成矿业董事长黄贤优发生2.4亿元的债务纠纷。许淑清曾促成梧州市的公安力量到广州抓人“追债”,此事令青海、广东两省公安极为不满,并由此闹到公安部。
据其透露,包括许淑清本人在内的中恒集团一众高管到梧州市检察院“要说法”时都没能得到更多答复,更没能“保出”李建国。
关于李建国被检察机关逮捕的具体原因,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及梧州市检察院分管宣传事务的负责人在接待记者时也没有透露更多信息,只是称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带走嫌疑人并进行审问。
关于李建国犯案的问题,许淑清稍早前在其办公室接待记者时说,李建国不涉及公司财务问题。许淑清向记者详细透露了她所了解的李建国涉案的有关信息,同时也否认事涉余远辉案。
许淑清说,余远辉事发当天,她确实见过余远辉,那是因为有工作事项需要向其汇报。之后,她再去自治区委拜见其他重要领导。
“请投资者不必过度猜测,也感谢大家的关心。”许淑清说,“我没有事”。
许淑清当时向记者明确表示,会一直开机,也会接听记者的电话。不过,当记者在8月26日前后多次拨打她电话时,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