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民主不刻意歪曲的认识

文|刘瑜 原题“纠正一下某些人对美国民主的错误认识”

大陆的真理部在谈到美国民主时,经常不加思索的观点有:美国的选举是有钱人的游戏;美国的民主制度是为有钱人服务的;美国的民主可能会使多数人暴政;美国民主会带来社会的动荡。

针对这四个观点,我想谈谈我的看法。我想说的是,这四个观点其实都是中国大陆的左愤们对美国政治环境的误解,其实美国的民主并不是他们所认为的那样,下面我就从客观事实的角度去纠正中国大陆的广大左愤对美国民主的错误认识。

美国的民主选举不是有钱人的游戏,美国的选举捐款不是想捐多少就可以捐多少。

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他的总资产大约是560亿美元,这意味著美国的总统选举,08年总统大选是花了7亿美元。560亿美元,除以7,这就是80多次选举,相当于300多年,如果比尔盖茨用钱购买美国选举,可以购买300多年的总统大选,如果购买的话,2412年美国

总统的选举他还可以购买下来,这样就不用叫美利坚合众国,直接叫微软合众国就可以了。

但是美国有一系列的严格法律规定,历史以来就有,但是规范、定型是从1971年的美国联邦选举法案开始的,主要要旨是两条,一个是捐款的透明,凡是一百美元的捐款就必须要有公开的信息,联邦选举法案的第二条是选举捐款的限额,不是有钱人想捐多少钱就可以捐多少钱的。国有公司是禁止给选举捐款的,每一家公司要捐款的话,必须要成立政治行动委员会,实际上每个公司或者是工会,类似这样的组织,能够在每次选举中给每个候选人捐款的上限是5000美元,哪怕你再有钱,每次选举中给候选人的捐款数额或者是公司捐款的数额最多就是这么多,所以左愤所说的美国的民主选举是有钱人的游戏根本不符合事实。

美国有一个管选举的网站,联邦选举委员会,它们的网站有所有关于选举捐款的信息。比如说如果人们想查2011年比尔盖茨捐款的数额,把他的英文名字输入进去,他是在华盛顿州,不仅仅是查比尔盖茨,还可以查自己的邻居、老师、亲戚朋友,他们的捐款是多少,都可以用输入名字的方式查出他们捐了多少钱、捐给谁。2011年比尔盖茨捐款数额的情况是这样的,他之所以都捐1000,如果地方选举或者是州级选举,每一个人的上限是2500。类似在中国,可以拜菩萨,也可以拜耶稣,这些都拜一拜。所以比尔盖茨各路神仙都拜一拜,一年是6万稍微多一点的捐款总额。竞选候选人收到的数额又是多少呢?同样在这个网站上查奥巴马收到的选举捐款,2008年总统大选,输入奥巴马的名字,民主党,就可以查到他收到来自谁的多少钱的捐款。

事实上在美国政治捐款的历史当中,可以说它是有一个民主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捐款来自于小额捐款。大家可以看08年总统选举,比如说奥巴马的捐款,最大的

比例是来自于个人捐款。麦卡恩也是类似的,也就是2500美元以下的捐款是最多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捐款来源其实不是大财团花了多少钱购买选举,而可能是广大人民群众省吃俭用比如说100美元、150美元,去捐给这些参选的人。所以这是选举来源的民主化进程,100年前、50年前可能都不是这样的程度。这是关于捐款的情况。并不是左愤所说的那样,并不是美国财团购买选举,候选人上台之后为财团服务。

亿万富翁组织起来要求政府征更多的税

关于左愤美国的民主是为有钱人服务的说法。如果说在一个民主制度里,这个国家的税收大部分是来自于穷人,又大部分花在富人身上,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可以说这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为有钱人服务的。这个观点应该不难理解,或者说不算非理性。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国家的钱,就是这个国家的税收、财政主要来自于富人,但是主要花在穷人身上,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很

难说它是为有钱人服务的民主。

美国的财政税收主要来源是哪里?美国根据不同的收入阶层,它所交的联邦收入税的比例,大家可以看到,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口,它交了美国联邦收入税的40.42%。依此类推,到最后底层50%的人口只交了联邦收入税的2.89%,实际上有统计表明,美国底层47%人口是不交联邦收入税的。美国收入税的累进程度是非常高的,当然中国大陆的税收累进度也很高,大部分人也是不交收入税的,但是在中国大陆收入税是占所有税种里非常小的部分,相比美国,美国收入税占很大的比例。中国大陆最大的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等,而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本质上是一种消费税,是要出在消费者身上,穷人买一支牙膏5块钱,富人也是一样的5块钱。中国大陆税率的累进程度,远远不如美国税率的累进程度,对富人征税狠的程度,与美国相比,中国大陆不如美国。

meiguomingzhu

 

那么可能会说,他缴的税多,可能赚的也多啊。我放了一组数字在这里,美国前1%、5%、10%的富人,比如说1%的人,他们税前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19.4%,但是他们交了40.42%的税。美国税收的累进程度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在美国很多人认为富人缴的税还不够,甚至富人自己本人都认为缴的税不够。巴菲特很多年一直都在说,美国对富人征税还很不够。不单是巴菲特,在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很多人都提出自己是属于99%的人,而1%的人贪婪、贪得无厌,缴的税太少。而美国冒出一个亿万富翁组成的组织,这个组织的宗旨是让税收来的更猛烈一些吧,希望政府向他们征收更多的税,一群亿万富翁组织起来要求政府征更多的税。

再来看美国联邦政府的开支结构。2010年美国联邦财政支出的结构,可以看到军费是20%,这是颇受争议的。社会保障这实际上是养老的支出,20%。美国联邦政府的医疗支出,给穷人、残疾人、老人的医疗支出占21%。美国扶贫和贫困资助、廉租房,大学生、中学生等孩子的助学金等,如果将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扶贫金加起来,美国55%左右,美国实际上绝大多数联邦政府的财政开支是用于民生和福利项目上。所以在美国读不到类似这样的新闻标题,比如说老汉无钱医疗或者孩子读不起书慈母卖血等等。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的宿舍后面就有给穷人的廉租房,纽约的廉租房地点都非常好,很多都是黄金地点,穷人在那里抽烟、听音乐,过的也挺好的。

美国的民主更不是多数暴政,多数暴政的发生是在专制社会而非民主社会。

美国的民主会不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有人可能会举例子,在美国,是可以温水煮青蛙,不断提高税率来剥夺富人的财产,将公鸡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而不直接杀了这只鸡,最后的结果还是多数人的暴政。来看一看美国税率的变化。从70年代末以来,美国税率最高时,是1979年的22.2%,到2007年时总税率反而下降了,而不是无限上升的。这个现象说明什么呢?所谓的多数人通过无限的提高税率来剥夺人的财产反而没有发生,反而是税率涨到一定的程度而自动的下降了。普通大众、普通民众在所谓剥夺富人财产时,也是有一个限度,有一个上限,到一定程度就形成一个均衡。美国的茶党运动,实际上就是抗议政府的税收和债务无限增长,对这个现象的一个抗议。

如果美国人存在多数人暴政的话,另外一个无法解释的就是平权法案,它指的是美国政府为了帮助有色人种,其实主要是指黑人,帮助有色人种而采取的一些扶持性措施,他们上大学有优惠,他们招工、招标上有优惠等等。有意思的是,美国黑人占总体人口的12%,也就是说如果美国的民主真像左愤所说的那样意味著多数人的暴政,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民主当中能够产生刻意保护黑人的政策。不但是黑人为此斗争,实际上大家也可以看到一群白人,打出标语“愤怒的白人男子为平权法案而斗争”,为平权斗争的不仅仅是黑人,也有多数在为少数族裔的权益而斗争。

又比如关塔那摩监狱,这是美国政府9?11之后关押恐怖分子嫌疑人的场所,高峰时关押到700多个人,这些被关押的大部分是阿富汗战场或者是中东战场上抓来的战俘。这个关押,在美国公民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弹和反抗,普通民众他们模仿关塔那摩监狱的犯人,穿著犯人的衣服和帽子,在美国政府的门口抗议示威,并且打出标语“关闭关塔那摩”。如果美国存在多数人暴政的话,这个现象也是无法解释的。

既然民主是多数原则,为什么多数原则没有导致经济、政治权益、法律权益上的多数人暴政呢?其实,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利益分配机制,而且是理性协商机制,当人们说到民主时,人们经常会说民主就是投票,其实民主不仅仅是投票,投票很重要,但是投票能够带动一系列的政治协商过程,这个政治协商过程意味著你不但说要怎么分这个蛋糕,还要给一个理由。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言论自由非常重要,因为言论自由为充分的辩论提供空间,只有这种辩论越充分越透明,决策才可能越理性。多数人暴政往往是出现在专制的国家,而不是民主国家,因为专制时代将言论自由给扼杀了,一旦扼杀了言论自由,那么民意就变成了一个橡皮泥,你可以随便捏。

还有一个原因,在我看来之所以多数原则未必导致多数人暴政,这是因为民主制度中有很多对多数人原则的制衡机制。即便在民主制当中,在现实的民主制当中,它并不是所谓的直接民主,有很多对多数原则的缓冲机制。美国很多中下层人民可能有人数的优势,但是未必有组织、知识、财力上的优势。比如说美国农民才2%的人口,但是美国农民在美国政治中的影响力非常大,游说能力非常强,所以美国政府对农民有非常高的农业补贴。美国很多决策依赖于智囊团,像布鲁金斯学会、加图协会等等,美国有很多的智囊团,他们实际上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很多很多的决策依据。在民主决策中政府要听从多数人的民意,但是也受到有组织、有知识、有财力的集团影响。

民主本质上它是一种民意的吸纳过程

美国的民主是不是会导致社会动荡呢?美国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示威游行,有密歇根的工人在抗议工资降低,有一群美国人以裸体的方式抗议美国全球变暖政策,有抗议美国参与对利比亚的轰炸。包括所谓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其中著名的口号就有“我们属于99%”。在美国,校园也是隔三差五的游行示威,包括在校园里、校园外,有时候因为游行示威太多了,以至于都没有什么火药味,有些人星期天闲著也是闲著,干脆去游行示威一下,去体验嘉年华的感觉。但是的确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是很吵闹的局面,但是这种吵闹是不是所谓的乱,或者如果这就是所谓的乱,这种乱是不是就一定是坏事?这不一定是坏事!

民主本质上它是一种民意的吸纳过程,在民主运转的机制中,民意的表达和观念的表达、利益的表达,实际上是民主必不可少的环节。父母带著孩子,尤其是婴儿,婴儿是通过哭闹来表达饿了或者是不舒服,以此获得大人的注意力。你无法想象一个孩子永远面带微笑躺在摇篮里,这是非常可怕的情况。只要民意在表达,只要民众在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观念,民众的利益和观念一定是多元化的,那么形成一定的利益冲突,或者是吵闹局面不可避免。只要人民在表达利益和观念时,一定会形成相互冲突的东西,不可避免。民主制度不过是诚实将客观存在的利益冲突给表达出来。

民主制度中的利益和观念表达常常是有组织的表达,“乱中有序”。美国纽约可能有一百多个民间公民组织,这一百多个组织比如说每个有1000个人,就可以带动十万人上街,这意味著什么呢?实际上美国社会因为有这样的自由、有这样民主表达的渠道,实际上它不是一盘散沙式的社会,而是一碗汤圆式的社会。相比之下,不允许民众自己有组织能力的专制社会中容易形成暴民,如果是有组织的社会,这个组织一般来说会考虑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会考虑自己的声誉问题,反而在无组织的专制社会中,民众做了坏事可能会形成泄愤式的群体性事件。如果允许社会组织起来,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可能反而是一种乱中有序的状态。

美国有各种各样的吵吵闹闹,但是美国社会并没有因此天下大乱。曾经的茶党运动,以及轰轰烈烈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也没有听到奥巴马出来说,大家不要闹了,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我曾经听到人们说,经常生小病的人比较好,否则的话一生病就是大病,这个我不知道在医学上是不是有科学依据,但是政治上是可以这么理解的,当有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比如说教师、工人、反对全球变暖的人等,他们有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观念时,反而不会将所有的矛盾堆积起来,形成高压锅爆发式的大病状态。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利益表达和观念表达的渠道,后果是什么呢?是不是你不让孩子哭,不让躺在摇篮里的孩子哭,孩子是不是就不会病、饿呢?后果就是中国大陆独一无二的上访现象和截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