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议会26日通过了部分难民财产可充公的法律,议会投票结果是81票赞成、27票反对、一票弃权,70名议员没有对此项极具争议法案的给予投票。
去年丹麦破天荒地接待了近2万名难民,排外的人民党和在野的社民党大加炒作,以没收有资产难民的法案来限制难民大批涌入。
此项法案由中间偏右的丹麦首相拉尔斯•勒克•拉斯穆森(Lars Løkke Rasmussen)提出。具体的规定是延长政治庇护和家庭团聚申请的时段,有的情况需要等上三年的时间。
如果登记的难民私人财产超过1万克朗(约合1340欧元)将被充公。拉斯穆森提交的没收难民财产的最初规定数额是3000克朗。在人权组织的抗议下,把充公的数额提升至1万克朗。
以此方式来让难民泄气的不止丹麦一个国家。瑞士已把没收难民财产的金额设定在1千瑞士法郎(约合900欧元);德国东部的巴伐利亚州和巴登·符腾堡州使难民财产被充公的数额为350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