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独立媒体网站发布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纪录片,他在去年9月被中国当局以分裂国家罪判终身监禁,纪录片说出伊力哈木设立维吾尔族网站,以和平理性方式让外界了解新疆的维吾尔人,并阐述他争取维族自由表达的权利。
美国民间独立媒体《中国改变》(China change)周一发布伊力哈木的纪录片,长约半小时,内容包括美国笔会、国际笔会、维吾尔人权项目、中国异见人士胡佳、伊力哈木女儿及学者朋友的访问,并结合两间美国媒体及西藏女作家唯色对伊力哈木的访问。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中欧亚研究教授Elliot Sperling(施佩林)在纪录片表示,伊力哈木是公共知识份子,也是中国最重要的维吾尔族知识份子。他的志愿是争取自由表达及文化表达的权利,当局曾 保证有此权利,维吾尔人感到被歧视。他特意设立“维吾尔在线”中文网站,令汉族人明白新疆发生的事情,以及当地人的想法,成为维吾尔人及汉族人之间的一种 对话方式,而最重要令中国人明白维吾尔人的感受,他想建立此平台给中国读者。
作为伊力哈木的朋友,施佩林指出,早在2009年7月,新疆发生暴乱,部分人事后失踪,伊力哈木寻找这些人,把他们的照片及名字放到网上,他不是幼 稚的人,他知道这样做会有危险。据大家所知,伊力哈木是其中一名不主张分裂主义及独立的维族学者,当局逮捕一个尝试透过与中国知识份子对话的人,实际上对 那些看不见维吾尔族未来的人火上加油。
美国笔会会长Peter Godwin(戈德温)则指出,数年前,他创立“维吾尔在线”,他想以此作为桥梁,用理性及和平的方式解除汉族与维族之间的隔膜,但中国当局认为该网站存在威胁。
纪录片内有数段独立记者及外媒的访问,伊力哈木对新疆维吾尔族在中国统治下产生的问题以及他对政策的看法。
伊力哈木指出,新疆维吾尔族过去10年,生活在空虚状态,维族人怕说话,担心可能被逮捕,这种压力是直接的,例如当局经常检查维族所住的房子及租住 酒店,强迫这些酒店及房东不要租给新疆维族人,新疆维吾尔族的不满是全面的,宗教、语言、文化政策包括城巿改造、评干部的政策,以至服装政策等,对维族的 排斥及歧视是系统性。
此外,新疆存在一种倾向,反恐问题扩大化,以反恐名义掩盖其他矛盾,包括地方政府极度无能,当中维吾尔部门的无能。他指﹐其实新疆主要矛盾不是反恐 问题,也不是恐怖主义问题,主要矛盾是权力问题,权力不平等,权利被利益集团拢断,他很担心政府在这个时候不反思自己的问题,而是强调反恐,把这个放到国 际合作组织上,他担心这恶化维吾尔人将来的处境,也恶化政府与维吾尔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关键在政府应该反思,如何跟老百姓打交道,不管汉族、维吾尔族, 怎样尊重老百姓、尊重民意、尊重时代发展的潮流。
他又认为,政府不应该高压,要做的是治理好自己,治理不好国家,若改变不了对待维吾尔人的方式,不尊重其法律权利包括民族权利,维吾尔族与政府的矛 盾愈渐突出,他相信将来维吾尔族零星抗议事件,将来可能形成一种运动,过去60年没见到,将来面对愈来愈团结的民族。如果政府不改变对新疆的政策,愈来愈 多维吾尔人可能选择跟政府对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伊力哈木在访问中亦谈及自身安全问题,并早有心理准备将被判重刑。他指出,以他一个人的生命去捍卫自由,这是幸褔及骄傲的事情,但唯一牵挂是母亲和孩子们。若是判死刑,他有心理准备,这也许是为其民族付出的代价,虽然把他送进去,可能引起更多人对其民族的关注。
纪录片结尾部分,中国异见人士、萨哈罗夫奖得主胡佳指出,伊力哈木的命运,其实就是维吾尔人的命运,在这个维吾尔人他们表达善意,想在这个民族平等 的氛围中,想要平等及有尊严地生活,但看到中国共产党给予什么待遇﹖—一种假想敌的待遇、长期压制和军管式的待遇,汉人中有许多是理解及支持他们的, 希望两个民族和谐共存在这个大家庭,这也是伊力哈木的理想,最能帮助伊力哈木,便是维护这个理想。
本台早前报道,伊力哈木家人10月15日曾到新疆乌鲁木齐探监,伊力哈木向家人提及要申诉案件。
其代表律师刘晓原周三(28日)向本台表示,伊力哈木的家属暂时未找律师谈申诉事宜,可能仍未进行。不过,案件申诉可用家属名义或伊力哈木本人提出,伊力哈木早已透露申诉到底。
他又指,判无期徒刑的案件,申诉成功推翻原来判决不容易。按照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两年后,法院会改判有期徒刑,一般减为20年刑期,伊力哈木案在去年11月21日上诉维持原判,由当天起计算,两年后法院会改判有期徒刑。
刘晓原说:二审宣判之前,一审判了无期以后,他说过案件将来他要申诉,因为他对判决不服,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分裂国家。
中央民族大学前副教授、维吾尔在线创办人伊力哈木,去年1月15日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及新疆警方带走及抄家,2月20日,乌鲁木齐巿人民检察院以涉 嫌“分裂国家罪”正式逮捕伊力哈木,9月23日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伊力哈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同年11月21日新疆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