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书记因公款吃喝被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16例违反“八项规定”的国家机关党员干部,其中包括国务院港澳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黄水华。他因公款宴请朋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通报,黄水华2013年底在国务院港澳办机关服务中心签约饭店宴请朋友,后将该笔餐费在单位财务报销,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被通报的16名干部中,黄水华受到的惩处是程度最轻的,大部分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免职、撤职等处理。但是,对黄水华的处理在通报中被加粗显示。

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音译Lau Pui-King)对港媒南华早报说,“中央对黄的处罚并不十分严重,但可以传递一个信息,就是这次整治不会有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