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改革:前进还是倒退?

胡敏在一次聚会上。他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堆满了一箱箱茅台酒,时不时会被他拿出来品尝一番。

胡敏在一次聚会上。他在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堆满了一箱箱茅台酒,时不时会被他拿出来品尝一番。

北京——对法官蒋惠岭和他过去20年致力推动的中国司法改革而言,刚刚过去的一年有起有落。

蒋惠岭领导的一个政府研究机构,正在带头进行一项宏伟的中国司法制度重塑工程。他自豪地指出,过去一年出现了一些非常重大的潜在变化,也许会通往一个更公平的司法制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一个政治化的结构来支撑法律。

但52岁的蒋惠岭也知道,就在中国建立法治的努力而言,很多人眼里过去一年非但没有进步,反而是在退步。

比如,今年12月,中国最知名的一位人权律师因在微博上发表批评政府政策的言论而受审,另一位全国知名的律师因试图为十字架被拆除的教堂进行辩护,自去年8月起就被秘密拘押。

“你不能拿一个个案来否定我的观点,”在自己位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办公室附近,蒋惠岭一边喝茶一边接受了采访,该研究所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分支机构。他说,“我也可以给你10个例子,证明我们有决心向前推动改革。”

即便是怀疑论者也表示,这些改变的确非常重大。其核心是让法院独立于地方政府。目前,中国级别较低的法院都是由 县一级政府监督,地方上的党委书记将法院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来管理,就像管理警察部队或卫生服务部门一样。地方党委书记负责任命法官,他们往往还会对政治 上比较重要的法院决策进行审核。

在这样的管理结构下,普通中国人很难对抗权力的滥用。农民因土地受到污染起诉当地一家工厂,市民称自己受到警方虐待,或居民反对强征自己的房屋——这些案件大多都被当地法院直接驳回,不予理会。只有一小部分可以得到有利于原告的裁决。

这些案件一直是司法改革者的一块心病。这类被称为“行政诉讼”(与民事或刑事案件相对应)的案件,在1980年代引入的时候是作为普通公民向政府索赔的一种方式。至1990年代末,中国出现了数以十万计的行政诉讼案,其中包括整个村庄提起的集体诉讼。

感到情况不妙的中国政府指示法院停止受理此类案件。政府统计数据显示,至2000年代中期,有大约60%的行政诉讼案被法院直接驳回。行政诉讼案件暴跌,导致上访人数激增,这些人长途跋涉到地方或中央政府办公楼前,直接向当局表达自己的诉求。

“上访人数增加,反映出人们对司法缺乏信任,”清华大学法律学者何海波说。“人们觉得法院只不过是政府的一部分。”

相反,过去几十年,政府一直强调采取“维稳”措施。这些措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绕过司法系统去解决争端,比如仲裁、花钱遣散抗议者或直接镇压。

“让法院更多地参与,明显有高层的意志推动,”宾夕法尼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Contemporary China)研究学者马瑞欣(Neysun Mahboubi)说。“问题是为什么——是不是‘维稳’不起作用了?”

这些改革措施将使所有法院都被置于省级行政管辖之下。尽管这意味着法院仍然由政府控制,但它可以在地方一级产生重大影响。

同样在尝试的还有其他一些措施。政府已经建立两个巡回法庭试点,允许一个省的法官审理其他省的案件,这可以进一步降低地方上施加影响的风险。判决摘要书首次成为公开文件,还有50个法院已被允许试行类似陪审团的“特别顾问”制度。

蒋惠岭表示,这些措施获得了最高层的支持。推动中国改革的核心政府机构“深改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译注)在过去两年举行了18次会议,其中有13次和司法改革有关。该小组由习近平主席直接领导,后者曾经讲过,中国需要更好的司法制度。

“习近平主席有两个要求:法院应该更加公正,让公众对它更加信赖,”蒋惠岭说。“如果人们觉得法院是公平的,就会对他更加信任,但如果他们觉得法院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这样的改革就不成功。”

但另一项倡议——让法官职业化——体现出改革者面临的一些根深蒂固的挑战。中国有大约19.6万名法官,但有很 多只是担负着行政助理职责的法学院毕业生。即便是那些审理案件的法官,也很少自己做出裁决;相反,这些案件会交给级别更高的法官,或由中共党委做出裁决。 现在,法官的人数面临缩减。尽管他们的薪水和自主权力正在增加,但他们的裁决将受到更多审核。

这导致法官大量外流。比如在北京市,最近几年就有500名法官辞职。薪水是一个关键问题。法官们认为如果将来真的需要他们要对案件做出裁决,并对自己的裁决承担责任的话,每月不足1000美元的起薪就太低了。

最近刚刚辞掉法官工作的胡敏表示,这些措施是好的,但需要很多年才能得到实施。他还表示,法官被要求职业化,但他们所处的却是一个几乎不可能保持法官职业化的司法系统。

因为对中共持续对司法施加影响感到灰心,胡敏做起了卖茅台酒的副业,这是他的家乡贵州的一种特产。他位于北京的律所办公室内堆满了一箱箱这种烈酒,每周有几个晚上,他都会拿出来品尝一些。

“这个没有风险,”胡敏说。“谁会跟酒过不去啊?”

与中国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司法改革的重点在于使目前的系统更加高效,而不是允许司法系统成为真正独立的机构。

这与本世纪初的状况形成了对比,那时人们对司法改革比较乐观,出现了一批如自学成才的盲人律师陈光诚这样的人物,或说是“维权者”运动。这些人后来大多被噤声,或身陷囹圄。

“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些改革者无法解决的,”福坦莫法学院教授明克胜(Carl Minzner)说,他撰写了多篇有关司法改革的论文。